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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溫州永嘉塌房事故竟發現未成年人尸體

(http://www.epochtimes.com)

【大紀元8月12日訊】這個夏天﹐各地傳來的事故消息讓善良的人們不時感受到心痛的打擊。8月7日晚8時左右﹐浙江溫州永嘉黃田鎮電鍍二廠17間廠房瞬間倒塌。第二天﹐有外地媒體報道﹐該起廠房倒塌事故中有百余民工下落不明。但是另有消息說﹐12人受傷﹐1人死亡﹐2人失蹤。

  相差甚遠的兩則報道﹐使這一事件變得撲朔迷離。最新從事故現場傳來的消息說﹐整個救援工作已接近尾聲。一些問題已經明朗﹐而另一些問題似乎仍是懸念。

  

  目前﹐當地有關部門正在對事故進一步展開深入調查。

  -懸念一﹕違章危房拆起來為何這樣難﹖

  倒塌的17間廠房搭建在楠溪江下游的灘涂上﹐屬于違章建筑。這17間廠房連為一體,每間寬約3米﹐一頭搭建在江岸上﹐另一頭懸空架在灘涂上﹐向江中延伸的部分足有10多米。

  今年4月17日﹐永嘉縣防汛防旱指揮部曾向這里的業主發出強制拆除的通告﹐但不知何故﹐僅拆除了兩層。后來廠方又在屋頂上搭了棚子﹐大多作為職工的食堂﹐有的在里面放有床被。一位安徽女工說﹕“原來大家都住在里面﹐后來因為鎮里查得嚴﹐老板才在外面租了房子給大家住。要不然﹐這次大家都慘了。”說這話時﹐她的臉上還隱隱有后怕的神情。

  永嘉消防部門証實﹐這個電鍍廠原先存在嚴重的“三合一”現象(即工人們吃﹑住﹑生產均在一個地方)﹐在消防﹑工商和環保部門聯合整治下﹐業主才被迫將員工集體宿舍遷出廠房。

  永嘉縣一位官員在事故發生后接受媒體采訪時承認﹐“不然﹐今天的結局就不是現在這個樣了﹐恐怕傷亡會更重。”不知他有沒有想到﹐要是最初的拆違整治沒有擱淺的話﹐今天的慘劇是不是可以避免呢﹖

  現在還沒有人回答這個問題。

  -懸念二﹕“還能用五年”的房子為何一夜倒塌﹖

  黃田鎮鎮長陳丐壽說﹕“這些廠房不但是違章建筑﹐還是危房。”許多工人在事前也都清楚地知道這是危房﹐但誰也沒有料到悲劇來得這樣突然﹐而自己竟是悲劇的主角。一位湖南籍工人說﹕“我們早就發現房子開裂了﹐但后來看老板叫人來修補﹐也就安心了。”

  几位廠房業主在事故前曾找溫州大學建筑研究所做過危房加固咨詢。咨詢報告中說﹐由于沉降差較大﹐整體抗變形能力差﹐黃田電鍍二廠19-20號車間一二層牆體開裂嚴重。報告最后得出結論﹕“該建筑物按鑒定報告應當予以拆除。”

  緊接著這個結論﹐報告筆鋒一轉﹐又指出﹕“考慮到電鍍二廠的生產需要﹐補救可能性還是有的。”報告提出的補救措施有拆掉新建筑的二三層﹐以及對開裂牆等進行封閉及加固等。報告說﹐“加固后﹐六個月內每月觀測一次﹐此后每半年觀測一次。本建筑使用年限不得超過五年﹐五年后能否繼續使用﹐應視沉降觀測另行確定。”

拿到這份報告的工廠業主似乎一下抓到了証據。他們告訴工人說﹐這房子沒問題﹐加固一下還能用五年呢。

  這份報告最后簽署的日期是2001年4月14日。但不知是“加固”做得不到位還是別的什么原因﹐時隔短短四個月﹐這個“補救可能性還是有的”的建筑“意外”地倒塌了。筆者一直努力想與做出這份報告的工程師取得聯系﹐但至今未能如愿。

  -懸念三:為什么倒塌廠房中竟有未成年人﹖

  10日中新社報道說﹕“今天被挖出來的三具尸體中﹐有一名女性死難者易海燕﹐年僅十六歲。”

  安徽籍女工汪佳利和她的小姑劉友菊証實﹐確有不少新來的年齡不到十八周歲的外地女孩。“在我們逃出來的時候﹐還聽到那些小女孩從江邊傳來的叫聲。”汪佳利說﹐“她們往車間靠近江邊那兒逃﹐卻沒有想到那邊塌得最厲害。”

  9日上午﹐筆者在事故現場遇到一位江西老伯﹐拿著一張身份証在無望地等待。身份証的主人名叫劉艷﹐生于1985年11月15日﹐今年不滿16周歲。老伯說﹐劉艷已被列入失蹤者的名單。

  30號車間一位重慶盤水打工者說﹐“老板也知道僱用這些小孩子違法。所以每次派出所來查暫住証時﹐老板就讓那些小孩子和沒有暫住証的人暫時躲開。”

  根據法律規定﹐我國不允許僱佣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據工人們介紹﹐黃田電鍍二廠里的未成年工人多數在16歲到18歲間﹐也有個別未滿16歲。這些未成年人都不是本地人﹐而是外地來的工頭從家鄉帶來的。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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