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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愛滋妓 香港接客 官斥等同謀殺

(http://www.epochtimes.com)

【大紀元7月19日訊】 染有愛滋病的一名泰國籍妓女為了餬口,不惜罔顧傳播世紀絕症的危險,遠渡來港在深水福華街及福榮街一帶賣淫當娼。從本月初來港賣淫至警方在日前進行掃黃行動,「愛滋妓女」始遭警方發現及拘捕。被告昨在北九龍法院被控一項違反逗留條件罪,她承認控罪。裁判官在判刑時,嚴斥被告不負責任,猶如謀殺一樣,使罪行更加嚴重,法庭最後判處她入獄半年。

据東方日報報導,裁判官沈小民昨日當得悉被告為愛滋病帶菌者時,不禁臉色一怒,嚴厲斥責被告的行為「好唔負責任,同謀殺無分別!」其後當被告代表律師求情指被告一直有服藥治病,她在來港前已知曉自己身患絕症時,沈官猛烈指摘被告在一年前已知道身患可傳染的愛滋病,仍來港當娼妓,完全是罔顧他人生命安全,是極之不負責任的人。

認罪獲得減刑

被告代表律師一再盡力為被告求情表示,被告每次在發生性行為時都會做足安全措施,無論客人願付出更多的金錢,被告都會要求顧客戴上避孕套。可是裁判官卻對被告的說法存疑。

沈官最後亦訓誡被告「你依家香港做妓女已經係違反逗留條件,而你仲有愛滋病,令到罪行更加嚴重。坐監出之後希望你唔好再做妓女工作,否則可以告你更嚴重控罪。」法庭最後以九個月為判刑起點,由於被告認罪遂減刑至六個月。

丈夫月前身故

被告代表律師另指出,被告原有一名丈夫但在一個月前去世,她來港當娼僅是為了賺錢醫病及照顧九歲大的兒子。另外,被告是初犯。

現年二十八歲的被告Changnoi Watsana,為泰國籍,她被控一項違反逗留條件罪。控罪指她在獲准來港期間,即今年七月五日至八月五日,未有遵守逗留條件,當上妓女。

案情指,警方於今年七月十八日凌晨三時,在深水區進行掃黃行動,兩名警員當時在福華街發現一名可疑男子,他們於是尾隨男子至福榮街,其中一名警員稍後跟蹤該名男子與被告登上了一幢樓宇的二樓單位內,男子將二百元交給了被告後,警員便拘捕被告。在警誡下,被告坦白承認控罪,她稱由於丈夫最近過身,而自己又有病,所以才來港當娼,賺錢治病及供養九歲大兒子。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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