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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新聞緋聞案﹕2名秘密證人暴光, 副總統無須出庭

(http://www.epochtimes.com)

【大紀元6月4日訊】副總統呂秀蓮控告新新聞回復名譽民事官司,台北地方法院4日上午開庭,副總統律師團發言人尤美女證實,2名秘密證人為總統辦公室秘書曾昭明、「台灣之子」共同撰稿人陳詩寧,尤表示副總統未曾向2人提及總統府緋聞一事,因此副總統無須出庭。新新聞周報社長王健壯則對證人曝光,表達嚴正的抗議。

全案4日上午9時30分在北院第14法庭開庭,承審法官賴泱樺開庭前表示,已經另訂傳喚2名證人出庭作證的時間,14日開庭將討論是否以「不公開」法庭方式開庭為主。不過,賴泱樺不願透露開庭傳訊證人的確切時間。

尤美女進入法庭之前,立刻證實新新聞要求傳喚2名證人為曾昭明、陳詩寧,她說,1位證人是楊照公視的工作同仁,另1位是總統府工作同仁,新新聞一再強調秘密證人是黨政高層、媒體高層,身份、人脈曝光會引起重大政治效應。

尤美女說,依據民事訴訟法規定,為求儘速訴訟終結、確立雙方訴訟關係,法官確實已發出通知書,希望副總統能夠出庭,但是,法官也強調沒有強制性,從曝光2名證人來看,證人身份並非黨政、媒體高層,而且副總統平常沒有機會與2人交談,根本沒有所謂散佈總統府緋聞情事,所以副總統沒有必要出庭。

對於秘密證人提前曝光,王健壯隨即提出嚴正的抗議、譴責,他表示,副總統一方用洩漏秘密證人的方式,企圖影響證人作證,不但會影響證人出庭意願及法庭內陳述,對新新聞一方造成嚴重的影響。

對於曾昭明質疑新新聞未獲其同意,就要求傳喚他出庭作證,王健壯說,2名證人可以證明新新聞曾向他們採訪,也可證明副總統有散佈緋聞的情形,不過,原告是副總統,出庭等同與副總統作對,新新聞一方說服證人的過程,2名證人就曾對此表達強烈的疑慮。(東森新聞)(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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