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要聞

曾昭明澄清未同意做新新聞證人

(http://www.epochtimes.com)

【大紀元6月21日訊】 被新新聞點名為秘密證人的總統府諮議曾昭明,今天上午發表四點聲明,說明自己並未同意做為新新聞的證人,也澄清從未於任何來源知悉有關新新聞報導呂副總統散播緋聞的事情。他強調,自己深信「總統府緋聞案」絕非事實。

中時電子報報導,曾昭明的四點聲明分別為:一,所謂本人出庭擔任新新聞公司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證人一事,新新聞公司從未取得本人同意,新新聞公司的委任律師於六月四日的媒體訪談中,亦已坦承此點。

二,本人對新新聞公司片面的作為,深感不解和遺憾,並特此重申,此案與本人無關。

三,關於新新聞周報第七一五期,呂副總統散播緋聞的報導,本人從未於其他來源得悉此等傳聞,呂副總統與本人之間既不曾進行過任何公務性或私人性的談話和接觸,本人也未曾直接聽聞呂副總統及所謂的緋聞,為避免媒體間各自相異的報導內容衍生誤導與爭議。

四,本人深信,所謂的「總統府緋聞」全非事實。 (http://www.dajiyuan.com)


    相關文章

    

  • 緋聞案/法官裁定新新聞可調閱副總統通聯 (6/18/2001)    
  • 新新聞案法院正考量訊問證人是否不公開審理 (6/7/2001)    
  • 賽亞基因落腳南科 三大園區幕後角力 (6/7/2001)    
  • 祕密證人無法配合 開庭延後舉行 (6/7/2001)    
  • 呂秀蓮官司案 秘密證人身份引人注目 (6/4/2001)    
  • 新新聞緋聞案﹕2名秘密證人暴光, 副總統無須出庭 (6/4/2001)    
  • 蕭萬長告狀 李登輝要連戰收回新書 (5/10/2001)    
  • 呂秀蓮 再指責新新聞誣陷 (5/5/2001)    
  • 呂秀蓮痛批新新聞謊話連篇 (5/5/2001)    
  • 呂秀蓮﹕新新聞事件是現代版「曾參殺人」 (5/4/2001)    
  • 緋聞案呂秀蓮願公開對質 首任副元首上法庭 (5/3/2001)    
  • 總統府緋聞官司 呂秀蓮願意出庭對質 (5/3/2001)    
  • 台灣緋聞案4度開庭﹐嘿嘿嘿沒完沒了 (4/23/2001)    
  • 新新聞要求法官准許證人秘密作證 (4/22/2001)    
  • 新新聞緋聞案二度開庭 (3/26/2001)    
  • 美記者協會: 副總統狀告媒体,是干預新聞自由 (3/20/2001)    
  • 胡忠信披露:緋聞案是「陳水扁身邊的人打擊呂秀蓮」 (2/27/2001)    
  • 明日報停刊專家:綜合性電子報沒生存條件 (2/21/2001)    
  • 傳明日報明天停刊 將由香港壹傳媒主導經營 (2/20/2001)    
  • 總統府緋聞官司新進展 (2/2/2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