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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生“伸張正義”吃官司

(http://www.epochtimes.com)

【大紀元5月9日訊】南方週末記者在張家港市看守所里釆訪這位黑龍江大學的博士研究生時,其臉上的表情很有一些無奈和尷尬,他不知道如何解釋自己為何最終做出這樣不智的舉動,以致使自己變成了一場鬧劇的主角。一切都要從認識張家港市一位農民張有才說起。

一塊疑竇叢生的水芹地

張有才即使在7年之後依舊清晰地記得他那心愛的6分地水芹在二三天之內枯萎死亡的情景。那是1993年冬的一個清晨,他早晨起來,照例要去田間看看,可是令他驚異的是,昨天還是翠綠水靈的水芹在一夜之間蔫了,變得無精打釆,第二天,第三天,水芹迅速地枯萎了,再也看不到一點生機。是有人投毒?張有才腦海中閃過一個念頭。從此,這個念頭一直占據著他的心,整整折磨了他7年。

當時,張有才一邊在心里猜想著投毒人會是誰,把曾經和自己有過過節的人在心里一遍遍地回憶,一邊迅速去鎮派出所報了案。

該鎮派出所不能無視張有才強烈的請求,他們分別請某化工廠、省農藥研究所、省公安廳技術鑒定科三家部門進行土壤中所含多效唑比例的鑒定,以此來推測這塊地是人工殘留還是有人投毒。最後派出所根據省公安廳最後出具的技術鑒定,向張有才解釋這是人工殘留,也就是說這可能是噴灑農藥時因調配的比例不當而引起的失誤,并不是有人投毒。

張有才怎麼也不愿意相信這樣的鑒定結果。他為此上訴、上訪了整整7年,律師費、咨詢費、路費用去不少,當初的疑惑并沒有隨著時光的流逝而消散,也沒有隨著一次次的敗訴和別人的勸說而淡去,這件事已成了張有才生活中的重心和一道過不去的坎。

直到有一天,他和李均不期而遇,張有才的心里重又燃起了無限希望。

1.4萬元換6個問題的解答

去年9月,張有才和李均經人介紹在蘇州相識。介紹他們認識的是曾經給張有才打過官司的一位律師。雖然官司沒打贏,但是這位律師卻挺佩服張有才的韌勁。在這位律師的介紹下,張有才對眼前這位博士生充滿了敬意。

34歲的李均從不把自己看作一個平庸的人。1989年他畢業於西安空軍學院俄語語言文學系,1992年畢業於四川外語學院,獲得碩士學位,1992年又考入黑龍江大學,攻讀博士。這幾年他以中國司法改革為課題進行著自己的社會實踐,用以完成自己的博士論文。1999年,他在新疆成功地利用自己手中一張《川北經濟報》的記者證,出入當地司法機構、政府部門,為當地幾位告訴無門的人最終討回了一個說法。小有名氣之後,李均被其中一位申訴人的表妹林瑛請到蘇州辦理一起交通肇事的賠償案。在林瑛家里,他認識了50多歲的張有才。

張有才如獲救星,請李均幫忙解決一直縈繞在胸的幾個問題。其一是搞清7年前導致水芹枯萎的真正原因,其二是查明為何三家部門出示的鑒定結果不一,其三是調查省公安廳技術鑒定科是用什麼設備來進行檢驗的,方法是什麼?總共6個問題,調查經費為1.4萬元,簽下委托書後先付7000元,找出答案後再付7000元。李均在詳細詢問了事情的經過後爽快地簽下了委托書。

第二天一早,李均懷揣著7000元路費匆匆踏上了去南京的火車。

在省城南京,李均花了整整10天時間,走訪了多效唑的經營商,以了解多效唑的性能,去省農科院請專家解答土壤中多效唑的含量對農作物造成的危害,還去了新華書店、圖書館查閱有關多效唑的資料。

10月17日,口袋中的錢已所剩無幾,6個問題的答案也終於找到了。18日,李均興沖沖地返回蘇州,在林瑛家見到了已焦急等待了一天的張有才。 李均給出的結論是──省公安廳具有化驗的設備,三家部門檢驗得出的數據不同是因為釆集土壤的時間不一,省公安廳給出的結論是絕對正確的。

張有才一下子傻了眼。他久久地說不出話來,對李均遞過來、寫得工工整整的文件連看一眼都不愿意。

一念之差鑄成大錯

執著的張有才依舊不死心,他無法接受眼前的事實。如果不是親眼所見,他是不會相信李均給出的答案的,更不會再拱手相送7000元。他提出讓李均陪他再去一次南京,他要親自去尋找答案。

李均對張有才的出爾反爾雖然心中十分氣憤,但為了自己的聲譽,他還是同意了張有才的要求。

以記者證做敲門磚,張有才果然如愿以償走進了省公安廳技術檢驗科的大門,技術科的同志十分熱情地接待了他倆,甚至還請專人向他們介紹了技術科的設備。爾後,李均又陪張有才來到省農藥研究所,在聽農科專家講解時,張有才突然不告而別,等李均追出門外,已不見了張有才的蹤影。

張有才不會想不開尋短見吧,李均一下子覺得事情變復雜了。他在南京的旅館中等了3天,每天都打電話去張有才家詢問,可是他家里人說張有才一直沒有回家。

10月26日,忐忑不安的李均在林瑛的陪同下來到了張有才的家。沒有想到的是,張有才卻安然無恙在家呆著。一旁的林瑛氣憤不過,和張有才一家人吵了起來。吵罵一直持續到深夜,激烈的爭吵中,張有才決定不但不支付剩下的費用,還要李均把原先的7000元也賠出來,否則不讓走人。

李均被一屋子人瘋狂的情緒包圍著,他覺得自己像跌進了一堆亂麻里。張有才冷笑著對他說:“要想拿錢走人,除非重新去給我搞一張證明,說明省公安廳的鑒定結果是錯誤的。”“這怎麼可能?你有常識嗎?”李均吼道。張有才不斷地讓李均去室外好好考慮清楚,李均則幾次出去考慮再三。最後一次,他進了門,一臉平靜地對張有才說道:“我什麼都答應你,我省公安廳里認識人,你要什麼證明我就給你什麼證明。”張有才的臉上露出了滿意的笑容,隨即口授了所要證明的內容。

在看守所里,李均面對記者的釆訪這樣為自己辯解道:“當時我生怕出意外,張有才好像情緒極不穩定。另外我想,即使搞張假證明給他,按照我們的法律,最多不過是15天的拘留,這樣還能拿回剩下的7000元。”

不久,李均在蘇州觀前街的一根電線杆上看見一則制作假文憑的廣告,花了1500元,3天後,一封來自深圳的特快專遞送到了他的手上,拆開一看,一紙公文上江蘇省公安廳技術鑒定科的鮮紅印章赫然在目。

張有才拿到這張鑒定書如獲至寶,痛快地支付了剩下的7000元。

只是,李均沒有想到的是,他這樣做屬於買賣國家公文,已觸犯了我國的刑法,等待他的決不只是15天的拘留。在看守所接受審訊後讓他在材料上簽字時,李均這樣寫道:以上的情況屬實,考慮到我的記者身份,和我寫的《對我國司法制度改革的二十三條建議》文章,請你們撤銷逮捕,立即釋放我。

不知是他的天真亦或是他的無知,總之,現在被囚於鐵窗中的他已經明白,將要為此付出沉重的代價,并且這個污點,像標簽一樣,已貼在他人生的旅途。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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