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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鳴〗焚天: 警惕誰的”暴民”意識?

附錄:(王學泰)警惕暴民意識

(http://www.epochtimes.com)

【大紀元5月16日訊】 看過王學泰的《警惕暴民意識》,我心裏頭是老大的不舒服,這使我想起某些道學家,他們總是從一些簡單的事件上來判斷和分析出堂而皇之的理論(到底是自以爲民衆的代言人?還是官方的喉舌?),擔心這個,害怕那個,聽起來言之鑿鑿,好像確乎有些道理,但是你只要輕輕擡起手,那隱藏著的虛僞和幫閒的假面具就破碎了,其實那不過是自以爲是,是偏見和杞人憂天。結果當然要事與願違(自己也許仍然要不服氣呢!),所謂你不說我還明白,你一說倒變了味道,不倫不類兼不清不白,假正經和假道學的狐狸尾巴也就徹底露出來了。

一、”暴民”與”官逼民反”

看看王學泰怎麽說:

“暴民意識和清官意識一樣,對中國人來說都是揮之不去的情緒。電視劇《水滸傳》中的一曲《好漢歌》唱遍大江南北。許多處於弱勢地位的普通老百姓從內心裏羡慕那些敢於’該出手時就出手’的暴民,把它看作解決社會不公時可供選擇的手段。社會輿論,特別是通俗文藝作品還常把這當作’反抗精神’和’英雄氣概’加以宣揚。聽說,它還被改編成爲現代民謠,赤裸裸表達了一些人幻想用暴力的手段改善經濟地位的願望。這些都是值得關注的。”

我想除了王學泰,沒有人會認爲,一首歌加上”社會輿論”的宣傳,有可能煽起中國人的”暴民意識”,即”赤裸裸表達了一些人幻想用暴力的手段改善經濟地位的願望。”這實在是可笑的。自古以來,”暴民”不過是代表了官方利益的集團(而且是專制的,集權的那種)對”老百姓”的蔑稱,因爲他們只要認爲臣民有可能威脅到了自己的統治,就可以殺剮存留在於一念之間(且不說這些想法和做法有違現代社會一切爲”納稅人”服務的社會的倫理),即”君君臣臣父父子子”,成爲”家天下”的集權社會。僅就這一點來看,王老先生(我總是止不住想象王學泰是一個老得不能再老的老學究,渾身散發著出土文物的氣息,實在可怕!)就屬於不可救藥之列,一方面他承認老百姓”處於弱勢地位”(何止是弱勢呢,簡直是既沒有尊嚴,也沒有權利的,所謂”興,百姓苦;亡,百姓苦。”),一方面卻把他們的”內心裏羡慕”和輿論的宣揚看作可怕的”警惕”,我實在想不通。

要知道中國向來是”官逼民反,民不得不反”,這是史家所承認的(即使是做臣子的殺君作亂,如八王之亂等等也有它的原因,況且現在也不是不可以用民主的角度分析和判斷,即如果你不是明君,爲什麽不可以推你下去選一個好一點的上來呢?手段當然可以考慮,但是當你如鯀治水一樣治民,堵塞了一切可以流通的渠道,你叫那些臣民怎麽選擇?可惜這樣的思想歷來被統治者稱爲大逆不道,是要誅滅九族的。其次,在中國向來並不是奴隸和奴隸主,地主和農民的矛盾,而實實在在是官與民的矛盾。這是我們史家照搬蘇聯理論的結果!現在是王老先生又來照搬官府的理論了。),譬如大家熟悉的商周末期的桀和紂,或者就說秦末的陳勝吳廣起義,”王侯將相,寧有種乎?”的呐喊實在不是”暴民”所能說出來的,只有被壓迫的底層的人民才會有這樣的絕望,這樣的呐喊,可惜王老先生耳朵太背,聽不見!即使是《水滸傳》,也是講述”官逼民反,民不得不反”的故事,當然結果都一樣的淒慘:失敗!不過是被自己的兄弟和官府不擇手段剿滅的例子,因而更加充滿了悲劇的意味催人淚下和深思!

要知道,這些人是明知道占山爲王反抗政府是要殺頭的,爲什麽還要去做?

因爲他們別無選擇!”民不畏死,奈何以死畏之?”

所以我說,無論現在的老百姓怎麽羡慕,媒體怎麽宣傳”該出手時就出手”,王老先生大可放心,情緒歸情緒,”暴民”不是一些宣傳就可以說”暴”就”暴”的。要知道雪亮的是人民的眼睛,他們知道怎麽和如何來明辨是非,不用你,或者我來教導和訓叫。

二、錯在暴民還是錯在暴君?

再來看看可敬的王老先生怎麽說,我逐個來談我的看法。

1、王老先生說,如果說理論界在評論現在的”民”時認爲不存在”暴”的問題的話,那麽在論及歷史時則是逢”暴”必”民”,而且是”先進”之”民”,”革命”之”民”。於是大多”綠林剪徑””占山爲王””嘯聚成群””揭竿而起”的行爲被稱爲農民起義”,並稱爲”社會進步的動力”加以肯定。

我想,對於是暴官在先還是暴民在先的問題,絕對比”雞生蛋還是蛋生雞”的哲學思考簡單的多。既然承認普通老百姓處於弱勢地位,是任人–尤其是官府宰割的,毫無自己活著的權利,如魯迅所說做穩了奴隸的時代和連奴隸都做不上的時代,就不該到處亂貼逢”暴”必”民”這樣的標簽蠱惑人心。如果不能說這是誣衊,你還能說這是什麽呢?王老先生?

即使是農民們不得不”以暴抗暴”,也是別無選擇的選擇!是不可以這樣苛求的!

其次,定性爲農民起義也好,說暴民也好,對於歷史,總有它自己的規律和原則,即如馬克思所說,惡是推動歷史前進的動力。但是你能就此來推廣和宣揚惡麽?不能!農民起義也是這樣,也許並不都是”社會進步的動力”或者說推動了歷史的進步,但是至少,就中國歷史而言,你能說哪次改朝換代不是農民一直在付出鮮血和生命的代價?如果你不得不承認中國在進步(儘管相對於西方國家而言我們所有的進步都是九牛一毛!),你就不得不承認農民起義的價值。

雖然這承認多少是含著辛酸的眼淚的。

所以我不知道王老先生到底要否定什麽,或者肯定什麽。

2、王老先生說,沒有先進的理想或先進的理論指導暴力活動,並不具備現代理論家所賦予的社會意義。例如出現在近世、並被一些理論家譽爲”革命雇農”的阿Q,他幻想的”革命”,不過也就是搶東西、搶人(主要是年輕女性)、報仇而已,他的進步性在哪里呢?這種”革命”只是打亂現有的社會秩序,殺一些人,重新分配一下財産,重建與原社會相同的社會秩序罷了。社會大體上還是原地不動。我這樣說絲毫沒有責難因爲極度貧困而起事造反的人們的意思。這種社會現象是社會結構不合理和處於統治地位的人們過度壓迫和剝削的結果。

我不知道王老先生一方面承認”這種社會現象是社會結構不合理和處於統治地位的人們過度壓迫和剝削的結果”,一方面卻信誓旦旦地宣揚”革命””只是打亂現有的社會秩序,殺一些人,重新分配一下財産,重建與原社會相同的社會秩序罷了”,也就是因爲”社會大體上還是原地不動”就全盤否定了農民起義的作用。

這是不對的,因爲知識份子也許是理想主義者,但是底層民衆是最實際的,他們要求的並不高,不過是好好地活著!對此孫中山也曾感慨過,失望過,他說人民是麻木不仁的,他們對那些抛頭顱灑熱血爲國捐軀的烈士並不關注和在乎,這實在是因爲利益不同,怨不得他們的。

我們已經習慣了用理想和未來號召並欺騙民衆,只顧許願而望了還願。”希望是娼妓”,所以魯迅有對於”看客”的悲哀和阿Q的麻木,更多的卻是對於無能和專制政府的憤慨與批判!

但是即使是習慣了得過且過”精神勝利法”,把自己當作孫子看的阿Q,也不得不去革命。所以你說,這些證明了什麽?他們實在是走投無路呀!

而歷史沒有一天不在前進!因爲歷史不僅僅屬於中國!

也難怪王老先生”因爲主事者沒有改造社會的願望”,就認爲人民”根本不能推動社會進步”了,因爲”造反者與統治者生活在一個文化背景之中,兩者的思維方式和由此決定的操作方式不會有多大區別”,所以–所以什麽呢?”一旦起事,所作所爲,大抵上是’燒”殺”搶’而已”,所以與其是”暴民”殺暴官,倒不如讓暴官繼續殺”暴民”了!

這是什麽理論呢?

三、我們到底應該警惕誰,警惕什麽呢?

但是,我不知道既然”他們處於弱勢地位”,他們”不得不反”被迫承擔”暴民”的惡名聲,因而他們那種”殺盡不平方太平”的強烈的報復心理和殘酷行爲就不應該視爲”革命”意識和”革命”行動而加以肯定和讚美麽?這就不會”揭示事情的真相”?就會”製造假的歷史”?就會”而且會對當前人們的行爲産生誤導”?

也難怪,王老先生對於”電視劇對孫美瑤這樣純粹的劫匪都網開一面(人都是多層次的,好人不一定全好,壞人也不一定壞得一無是處,即使是孫美瑤這樣的人,這應該是最基本的看法。而且對於電視劇之類的東西,並不是歷史或者學術著作,更不是可以教化世人的工具–只有專制政府才認爲自己有教化世人的特權,實在大可不必如此認真的,我覺得王老先生是不是把一些是藝術和虛構的東西都當作歷史來讀了呢?實在可惜!)”而耿耿於懷,他的思維和理論水準的確值得懷疑,以至於把”今日的車匪路霸”形同與昔日的”暴民”!可笑可笑!至於說到底誰”缺少清醒的認識”,是”宣傳部門、娛樂界、演藝界”,還是他自己,相信大家心知肚明!

不過,按王老先生的水準,他當然不知道,在法治社會中,暴民意識根本就不會”被徹底否定”並”受到有效的控制”,因爲凡是意識的,都屬於言論自由之列,是天賦人權,法制社會是不會以言論治罪的,法律要體現民意而不是統治者一己的意志,一切都有法可依。”可是事實遠非這樣”,王老先生沈痛地教訓我們了:”自改革開放以來我們致力於法制建設和社會穩定,常常達不到預想的結果,其中的一個原因就是暴民意識在起作用。所以我們提出要深入研究暴民意識,並警惕暴民意識”。

你說可笑不可笑?他忘了那普遍的事實,”農民真苦,農民真窮!”這沈重和無奈的歎息他是聽不見的!

中國是”人民當家作主的國家”,他當然知道這一點,否則他就是掩耳盜鈴。但是他同時提出了”暴民意識”在作怪,不知道怎麽個暴民法,誰是”暴民”,不管如何解釋,他都無法自圓其說。但是有一點是無疑的,他王老先生在用自以爲是的觀點”強暴”無辜的人民!

這實在是比”暴民”還要可怕的理論!

所以我不認爲王老先生”心理的天平容易向被壓迫者、被剝削者傾斜”的,別人也許會。至於他向哪面傾斜,爲誰塗脂抹粉或者撒謊,我說不出口!那實在是一個有良知的人應該感到羞恥的!

我們到底應該警惕誰,警惕什麽呢?

2001年5月10日

──轉自《問題與主義 》

附錄:(王學泰)警惕暴民意識

暴民意識和清官意識一樣,對中國人來說都是揮之不去的情緒。電視劇《水滸傳》中的一曲《好漢歌》唱遍大江南北。許多處於弱勢地位的普通老百姓從內心裏羡慕那些敢於”該出手時就出手”的暴民,把它看作解決社會不公時可供選擇的手段。社會輿論,特別是通俗文藝作品還常把這當作”反抗精神”和”英雄氣概”加以宣揚。聽說,它還被改編成爲現代民謠,赤裸裸表達了一些人幻想用暴力的手段改善經濟地位的願望。這些都是值得關注的。   

近幾十年來,理論界談到”民”一般都要使用褒義詞,把”民”與”暴”聯繫在一起,在許多理論家看來是不能想像的。似乎”暴君””暴官”還可以理解,而人民一切暴力活動都是合理的,不存在著暴不暴的問題,實際上,即使現實生活中”民””暴”的問題也不少見,如果讓這些論客感受一下現實生活中”暴民”的作爲,他的想法也許會改變。當然現實生活中只是把這些敢於”出手”的”民”稱作”犯罪分子”罷了。   

如果說理論界在評論現在的”民”時認爲不存在”暴”的問題的話,那麽在論及歷史時則是逢”暴”必”民”,而且是”先進”之”民”,”革命”之”民”。於是大多”綠林剪徑””占山爲王””嘯聚成群””揭竿而起”的行爲被稱爲”農民起義”,並稱爲”社會進步的動力”加以肯定。實際上,沒有先進的理想或先進的理論指導暴力活動,並不具備現代理論家所賦予的社會意義。例如出現在近世、並被一些理論家譽爲”革命雇農”的阿Q,他幻想的”革命”,不過也就是搶東西、搶人(主要是年輕女性)、報仇而已,他的進步性在哪里呢?這種”革命”只是打亂現有的社會秩序,殺一些人,重新分配一下財産,重建與原社會相同的社會秩序罷了。社會大體上還是原地不動。我這樣說絲毫沒有責難因爲極度貧困而起事造反的人們的意思。這種社會現象是社會結構不合理和處於統治地位的人們過度壓迫和剝削的結果。但是因爲主事者沒有改造社會的願望,所以根本不能推動社會進步。而且,由於造反者與統治者生活在一個文化背景之中,兩者的思維方式和由此決定的操作方式不會有多大區別。一旦起事,所作所爲,大抵上是”燒””殺””搶”而已。  

不過人們談到古代社會問題時,心理的天平容易向被壓迫者、被剝削者傾斜,認爲他們處於弱勢地位,因而對他們那種”殺盡不平方太平”的強烈的報復心理 和殘酷行爲就視爲”革命”意識和”革命”行動加以肯定和讚美。這樣做的結果不僅沒有揭示事情的真相,製造假的歷史,而且會對當前人們的行爲産生誤導。電視劇對孫美瑤這樣純粹的劫匪都網開一面,那麽怎麽還能心安理得地批評今日的車匪路霸呢?大衆傳媒把”暴民意識”形象化,推薦給觀衆;社會輿論也常常把這些當作反抗精神予以頌揚。這樣,宣傳部門、娛樂界、演藝界對”暴民意識”的泛濫是負有一定的責任的,而這一點,社會上似乎缺少清醒的認識。  

本來在法治社會中,暴民意識應該被徹底否定,並應受到有效的控制。可是事實遠非這樣,因此自改革開放以來我們致力於法制建設和社會穩定,常常達不到預想的結果,其中的一個原因就是暴民意識在起作用。所以我們提出要深入研究暴民意識,並警惕暴民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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