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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約時報:中國酷刑暴露廣泛

【大紀元2月13日訊】鄭州市著名律師李貴生(音譯)曾經質疑警方,試圖為一名貪污嫌疑官員辯護,但警方很快就控告李貴生偽造証据,將他逮捕并毆打得血跡斑斑。

紐約時報13日說,在兩個星期的逼供期間,李貴生被迫戴著手銬和腳鐐在雪地里光著身子跑步。然后,他的一支胳膊從背后往上拉,另一支胳膊從前往上拉,兩個大拇指被捆在一起。那种痛苦讓他感覺不如死去。他一連几天不准睡覺,看守經常用槍托打他的后背,還被當作他們煉功夫飛腳踢打的活靶子。

上個月,被關押了26個月的李貴生被無罪釋放。但李貴生案子的不尋常之處并不在于他受警方的折磨,而在于律師同事竟然能夠引起人們的關注,最后把他釋放出來。

警察濫用酷刑的事例越來越多地被官方媒体曝光,李貴生的例子就是其中之一。但只有在個別案例中,那些犯案的官員才被起訴。專家說,公開報道和起訴几乎無法触動中國法律制度的“長期病征。”

設在倫敦的人權組織大赦國際12日發表的報告揭露了几十件酷刑案例,制造酷刑的不僅是警察,還包括稅務官員、計划生育官員和其它官員。報告說,“酷刑和虐待被關押人員及囚犯在中國普遍存在,是一种制度性的(問題)。”

報告還突出暴露警察使用暴力對待法輪功成員,据稱一百多名法輪功成員在被警察關押期間死亡。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的陳云生(音譯)最近發表的一本書說,警察虐待被關押人員,尤其是為了逼迫他們招供,那种現象非常猖獗,長期存在;只有非常小一部分暴力事件受到調查。

他在書中說,“對于一小部分執法人員,打人成了他們的日常事務。”

除了用棍棒毆打囚犯之外,警方越來越多地使用電警棒擊打生殖器、用強光照射眼睛、用電話線捆綁受害者來產生极端痛苦的電擊效果。

法制日報最近的評論說,真正的問題在于,解決刑事案件就可以受表揚,得到提升,但他們使用的方法無關緊要。

北京大學的陳星良(音譯)最近在法制日報發表的另外一篇文章,批評中國法庭接受酷刑逼供得出的供詞,他說,應當有明文規定,禁止使用逼供得到的供詞。

中國是聯合國禁止酷刑公約締約國,但自我豁免允許外界調查酷刑案例的條款。

過去几年,聯合國酷刑特別報告員、英國法律教授洛德利(Nigel Rodley)要求到中國做一次調查訪問,但一直遭到北京的拒絕。

中國的法律的确禁止虐待囚犯。但由于中國長期依靠供詞判罪的傳統和當地警察、檢察官和法官之間的聯系,嚴重影響了這方面的進步。

中國學者和大赦國際的報告都建議改變執法實踐才能禁止酷刑和虐待。其中最主要一條就是允許被告保持沉默的權利和避免自我陷罪,這是西方的普遍做法,但違背了中國傳統。

專家說,要取得實際進步就需要改變執法官員的態度和培訓方式,同時改變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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