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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懋:2證人未簽06年遺囑

【大紀元3月13日訊】已故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千億遺產爭奪案,將於兩個月後開審,案件12日於高等法院再度進行指示聆訊時,法官批准華懋慈善基金要求押後提交醫療報告的要求。陳振聰方面則反對有關要求,並指對方一再拖延。

在聆訊時,華懋慈善基金申請押後交換證人供詞,並透露兩名「2006年遺囑見證人」的華懋售樓部經理吳崇武及律師王永祥,均否認曾簽署該份遺囑,其所簽的只是另一份不同的文件。華懋代表稱將於3月30日預審時,申請加入有關證據。這兩名見證人,去年曾因拒絕為案件作供,而被陳振聰要求法庭強制2人出庭。

華懋慈善基金要求押後提交醫療報告及風水報告,由3月6日押後至3月27日獲,獲法官接納。陳振聰則反對押後申請,認為華懋採取拖延政策,已非首度要求押後限期;但華懋認為龔如心立遺囑時的精神狀態,對他們極為重要,故需要一定的時間準備專業報告。高院法官林文瀚則認同華懋需時準備專家報告,但下令若華懋若未能於限期前交換報告,將不能把有關報告呈堂。

另外,法官又認為本月30日的審前覆核並不足夠,故再定於4月23日進行另一次審前覆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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