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倫敦銀騙案集團成員被判監

【大紀元1月30日訊】(明報新聞網2007年1月30日報導)十五名涉嫌與一宗涉及1350萬元的倫敦銀騙案有關,今日在區域法院因串謀詐騙罪名被判監。

案情透露,警方於一九九八年八月至二○○○年二月期間接獲報案,指三間位於灣仔和尖沙嘴的公司涉嫌欺騙僱員投資虛假倫敦銀買賣。

該詐騙集團涉嫌在報章刊登廣告,為該三間公司聘請文員。五十一名年齡介乎二十一歲至四十七歲獲聘的職員被游說進行倫敦銀投資,期間分別損失七萬至一百萬元不等,涉及金額總值一千三百五十萬元。

經深入調查後,商業罪案調查科於二○○五年九月採取行動,拘捕十男五女(年齡介乎二十五歲至五十三歲)。

十五名被告於較早前在區域法院被判罪名成立,今日被判刑。其中八人被判入獄十六至三十二個月不等;另外六人被判入獄八個月,緩刑兩年;餘下一人則被判罰二百四十小時社會服務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