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越人物

曹祖芳律師:真誠為華人伸張正義

【大紀元2014年02月28日訊】(大紀元記者樂原報導)曹祖芳(Maria Tu)女士出生於台灣,10歲時隨家庭移民來美,1988年獲西雅圖大學(Seattle University)法學士(Juris Dr.)學位,1990年獲西雅圖華盛頓大學(University of Washington)法學院碩士學位。自1989年起擁有華盛頓州律師執照,自2004年起擁有德州律師執照,從事刑法、家庭法及移民法等法律服務。曹祖芳為美國移民律師協會會員、北德州及東德州聯辦法庭起訴律師。

1990至1993年間,曹祖芳在西雅圖的一家律師事務所擔任律師,來往於亞洲的香港、中國大陸及台灣等地和美國之間從事跨文化和國際貿易的法律服務。還曾在華盛頓特區擔任過華盛頓州美國國會參議員丹·埃文斯的助理。2004至2005年,在達拉斯地區科林郡檢察院擔任助理檢察官。2005年起在布蘭諾市獨立開業,創辦「曹祖芳律師事務所」。

*從成功到放棄

在西雅圖一家國際律師事務所擔任律師的三年半期間,曹祖芳經常穿梭於美國和中、港、台地區,業務繁忙,薪水也節節高漲,達到業內的前10%水平,可謂「前途無量、事業有成」。然而,她卻漸漸發現,她所從事的商業合約談判等「賺大錢」的工作卻不是她當初想要做律師的初衷。

她說:「這不是我當初想要做律師的原因。當初我想要伸張正義,想要幫助人,要能夠服務人民,想要幫助中國人。」

曹祖芳表示,那時她覺得自己很無奈,在做了三年半商業律師後,她覺的整個人都要垮掉了。她終於決定,把她的職業生涯全部放棄掉。

她說:「我也不知道到底要什麼,先放棄再說吧。」

在離開華盛頓州後,她先到了加州,然後到了德州,在達拉斯地區的布蘭諾安頓下來,因為她的妹妹在當地經營一家餐館。曹祖芳於是參與經營有關的批發業務並獲得成功,這項工作一直延續到2003年,那時距她的律師生涯已過了10年。

*重新出山「為人民伸張正義」

2003年,曹祖芳了解到達拉斯地區的許多華裔人士急迫需要法律方面的服務,於是萌發了重新出山的想法。

她表示,華人比較淳樸,很多人英文不是很好,要依賴別人,怕打官司,怕進法院,怕犯法,可是又不懂法律,很容易受騙上當。

「我覺的,如果要回去做律師的話,一定要做些對華人有利的事,真的要能幫得上華人,而不是自己只賺大錢。」她表示,自己10歲來美,在中英文讀、說、聽、寫上極具優勢,一定能幫得上華人。

曹祖芳經過調查發現,華人律師中幾乎沒有做刑法的,這表明一定會有許多華人需要這方面的律師服務。於是她在2004年考取德州的律師執照,並到科林郡檢察院做了一年檢察官。她也是科林郡檢察院迄今唯一曾受聘的華裔律師。

她說:「檢察官天天打官司。我發現自己滿喜歡打官司的,因為永遠都在面對不同狀況。可我漸漸發現我並不喜歡代表警察,不喜歡代表政府。我喜歡代表人民,為人民伸張正義,保護人民。」

2005年6月,曹祖芳決定離開科林郡檢察院,自己創辦了律師事務所,主打刑法,也兼顧家庭法、民事法、和移民法等。她說:「每人來到地球上都有一個主要原因。」她把自己定位為一個「尋常百姓家」的律師。

她笑著說,當碰到疑難雜症,別人不想辦的案子,人們就都說去找曹律師。例如訴訟最賺不到錢,花時間又多。「所有法院指定的華人案子我都接,不惜讓出其它更能賺錢的案子給他人。因為指定案子的當事人最需要我,因為他們往往請不到律師。」

近十年來,曹祖芳律師受理了數千件刑事和民事案件,其中出庭辯護數百件由陪審團及法官審判的訴訟案件。基於客戶的反饋,對她的「服務質量、整體價值、回應速度、溝通能力」的傑出表現的讚揚,曹律師因此於2013年榮獲「Client Distinction Award」(客戶傑出榮譽獎)。

曹律師一直堅持把自己的手機號碼印在名片上,以便24小時隨時接聽求助電話。另外,她還聘用了兩位華人助理,回答各種來電諮詢,提供法律常識和法律知識。

曹律師表示,自從她在「大紀元時報」刊登系列答疑文章以來,讀者來電暴增,電話被打爆。雖然她和助理盡量在電話上回答問題,但由於來電眾多,應接不暇,她特意設置了電子郵件帳戶AskMariaTu@yahoo.com專門收集各類問題,並以書面的方式及時回答。

她表示,雖然很累,但她的生活很充實,因為她不是只為了賺錢,而是把他人的利益擺在自己之前,去幫助那些真正需要幫助的人們,實現「正直、誠實、真心,陪伴曹祖芳每一天」的願望。

親愛的讀者,您如有任何刑事法律及相關法律的問題,請電郵:AskMariaTu@yahoo.com,或電:972-964-8366(辦公室),469-879-2777(手機)。曹律師事務所的地址是:2800 W. Parker Rd., Suite 100, Plano, TX 75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