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哥華社區

槍殺搗蛋少年 素里男被判7年監禁

【大紀元2012年06月02日訊 】(大紀元記者魏思明溫哥華編譯報導)週三(5月23日),新西敏卑詩高等法院作出判決,一名素里男子因對一群破壞其汽車的少年開槍,導致其中一名17歲少年死亡,而被判處7年監禁。

  

去年9月,被控二級謀殺罪名的22歲的穆里根-布瑞姆(Steven Brandon Mulligan-Brum)認罪,承認其故意開槍殺人。

  

2010年7月14日,16歲的艾里尤(Adem Aliu)與其他5個同伴一起外出喝酒,並在素里103街價142街地區蓄意毀害他人車輛。其中一輛被毀的是穆里根-布瑞姆的寶馬車650,其輪胎被扎。

  

目睹寶馬被毀的穆里根-布瑞姆從家裏走出來,手持40口徑手槍,並沖走在103大道上的艾里尤大聲吼叫和謾罵,這群年輕人年見狀拔腿就跑,穆里根-布瑞姆追到下一個路口處時向年輕人開了2槍,艾里尤頭部中槍,當場死亡。

  

儘管法官伊麗莎白‧阿諾德貝利(Elizabeth Arnold-Bailey )承認這一事件很少見,但艾里尤的死是一個悲劇,「艾里尤在一場暴力事件中喪命,完全出於意外。」

  

辯護律師勞倫斯‧邁爾斯(Lawrence Myers)說,他的當事人穆里根-布瑞姆在事發當晚是出於害怕,而不是憤怒,他持槍是因為他受到威脅,他擔心他的生命,及他母親和哥哥的安全。

  

法官稱罪犯的行為「輕率、危險、以自我為中心。」此前罪犯有多項犯罪記錄,包括妨礙警方執法,販賣海洛因和可卡因,在事發當時他仍處於有條件保釋期。

  

穆里根-布瑞姆在法庭上表示,當他看到艾里尤死了的時候,他當時就後悔了,並說自己並不想殺死任何人。

  

不過法官認為,穆里根-布瑞姆的道歉主要是為了他自己能夠被輕判,並非他真心的道歉。

  

法庭宣判後,在法庭外死者的家人拒絕對此作出評論,據艾里尤的養父此前發表的聲明,艾里尤於2006年從科索沃移民加拿大,希望過上更好的生活。 ◇

責任編輯:魏思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