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哥華新聞(卑詩)

鄰居抽煙鬧心 罰不罰?

【大紀元2011年08月16日訊】 一名素里市的女子起訴說她鄰居吸煙,煙霧瀰漫到她的房間,致使她的哮喘病發作。,這個案子最近有了新進展,依據保護人權法,她有權投訴。

  

凱瑟琳.安迪特(Kathryn Arndt)和她的丈夫道格拉斯Douglas投訴她們的物業管理公司和她的鄰居莫倫.普甫(Maureen Puffer)。安迪特說,2009年7月,當她剛搬進公寓時,曾經告訴鄰居普甫不要在他們的公寓外抽煙,但是普甫像是沒有聽到一樣。

  

從2009年7月到2010年7月,安迪特幾次投訴物業管理委員會,說普甫和她的朋友們在陽台上抽煙,在停車場抽煙,在靠近她們公寓的地方抽煙,她還說有一次,煙氣導致她的哮喘病發作,不得不上醫院治療。

  

010年6月,物業管理公司認定普甫的行為打擾了他人,對他人造成傷害,因此罰她25加元。

  

物業公司和普甫本人都提出申請要求撤案。人權法院同意了普甫的請求,說她並不擁有這處物業,也沒有向安迪特提供住處。但是物業公司的請求被拒絕了。

  

安迪特還說,她先生道格拉斯患有「崗位小兒麻痺綜合症「,健康狀況欠佳,也受到了煙氣的影響,但是人權法庭並沒有支持這種說法,認為證據不足。

  

安迪特和物業公司將會在十一月份一起去見調解員,希望可以了解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