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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第5波油炸油查验 14件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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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27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孙承武台北27日电)台北市政府卫生局今天公布第五波油炸油查验结果,共稽查581家次,抽样38件(30件初抽、8件复抽)油炸油进行检验,其中14件酸价大于2.0,已要求业者改善。

卫生局药物食品管理处长林金富表示,第5波稽查581家业者,包括坊间小吃摊、炸鸡排、便当店等业者。现场用酸价试纸测试,再经油品带回实验化验后,确定有14家油品有劣化情形,酸价介于2.02到9.5之间。

依药物食品管理处公布资料,这14件业者中,4件为盐酥鸡、鸡排店;4件烧肉、排骨便当店;3件异国料理店;1件甜不辣店;1件起司马铃薯店;1件泡沫红茶附餐店。其中位于罗斯福路3段的日式“陶板王料理”酸价达9.5,是规定标准的4倍以上,也是北市抽验油品酸价以来超标最严重的一家业者。

其他超标较高者有北投知行路的鸡茶总部,油品酸价高达9. 08;仁爱路4段的“武昌排骨大王”酸价8.86;“京华城顽日式料理”油品酸价7.38;师大路49巷的“师大美食行”油品酸价5.82;农安街的“芭塔雅南洋料理”油品酸价5.16。

林金富说,不合格的14家业者,除现场命令立即换油外,并择期复验,如复验结果仍不符规定,将依违反食品卫生管理法第20、31条规定,处6至30万元罚锾。另外有8件为复验7月20日公布酸价不合格的连锁速食业者,复验结果都符合规定。

林金富表示,由于这波抽验结果显示一般小吃摊及夜市炸鸡、盐酥鸡等业者使用油炸油不合格率,较连锁速食业来得高,未来将持续稽查。北市卫生局自98年6月26日至7月24日共稽查1134家油炸油业者、采样检验132件样品(其中94件已发布新闻)。截至目前为止,经卫生局公布并限期改善复验的21家业者,复验结果都合格,还没有开罚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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