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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叫吓路人 少年被裁罚申诫

【大纪元7月27日讯】〔自由时报记者黄良杰/屏东报导〕恶作剧吓路人大叫“哈!”小心吃上违反社维法官司,不只被法官裁定罚钱、申诫,还会留下前科纪录!

一名妇人前天骑单车行经屏荣高中后门,一辆机车自后擦身而过,前座少年恶作剧突然大叫一声,让妇人受到惊吓,险些人车跌倒,国中生若无其事扬长而去,留下妇人在现场大骂“死囝仔”,路人见状追上少年训斥一番,并没有扭送派出所。

同一地点,去年5月也发生相同事件,不过这位少年就没那么幸运。17岁的李姓少年骑机车搭载王姓同学,经过屏荣高中后门时,突然对身旁的路人大叫“哈!”一声,惊吓多名学生与女子,被害人记下车号报警,少年奔逃500多公尺后被逮,被害人坚持提告。

李姓少年供称,被后座同学捏了腰一下,因太敏感叫了一声“哈”,警方调查当时是下课时间,路旁很多学生行走,受惊吓的被害人与学生不只一人,指证历历,认为少年是蓄意吓人。

警方原欲以恐吓罪嫌移送,检方提示改以违反社会秩序维护法直接函送屏东地院审理。

法官认为,少年玩笑开过头了,突如其来的“哈”叫声,确实吓坏路人,但审酌被移送者的年龄、手段等,应属偶发初犯,违法情节尚属轻微,故裁定准予减轻罚责,处以新台币250元罚锾,惟因罚锾金额未满新台币300元,改依同法第30条第3款,处以申诫。少年出入法院几经折腾,还留下不良前科纪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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