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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凤麟:清华大学一个“改正”老右派的临终遗言(四)

原标题:刘凤麟:冤民临终泪(一个受尽迫害人的遗书)

【大纪元6月25日讯】为了正义、人性、法理,讨还人权,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看我的起诉全过程。

九、请看起诉状

起诉状

原告:刘凤麟(刘凤林)男66岁,汉族,原清华大学工程物理系实验员,中专文化,工程师,辽宁省阜新市电缆厂退休,现住辽宁省阜新市人民大街42-5-309。

状告:

一、清华大学。

二、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公安分局

诉讼请求

一、清华大学

按清华大学“1979年2月28日关于刘凤麟同志右派问题的改正决定”。复查是按照“1957年中共中央关于《划分右派分子的标准》的决定是错划”。

请注意:是按标准属于错划。有标准而错划仅仅是一页改正的决定而算完结吗?做人的一切权利(宪法付予的权利)都被剥夺了。

又按:原处理决定—保留公职,送劳动教养。保留公职,应回清华大学工作,当时被清华大学拒绝。61年解除劳教后,就业于劳改单位北京德胜门外新都暖气机械厂。1962年遣回原籍农村,辽宁省彰武县西六家子乡五家子村,造成现状。

请求

1.退休金按原清华大学同龄、同级、同时在清华大学参加工作的人员相同的金额,由清华大学发给我(我现在的退休金仅340元,无法维持老两口的生活)。

2.以法赔给22年的经济损失和精神补偿。其金额听从法律裁决。

二、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区公安分局

依法补偿三年劳教期间的经济和精神补偿,金额听从法律裁决。

事实与理由

一、请查阅清华大学人事处自1977年3月16日人群字第77058号和海淀公安分局(79)京海淀复字462号文,1980年5月20日所有全部复印件。

二、执政党中国共产党十五大确定以法治国。从“人治”到“法治”。我能活到今天,看到希望和光明;看到用法理说理。我才能以多病的身体颤抖的手写这份起诉状。中央电视台每天播送的今日说法,告诉我们“情理道理明辩法理,情理不说清,法理不辩不明,谁是谁非,法断是非”。1980年5月20日到今天,未超过法理20年的失效期。法官是最明法理的。

1957年中共中央关于《划分右派分子的标准》有标准清华大学将一个人错划且投人民共和国的大狱,剥夺了一个人的一切权利,使其经受人间的一切苦难,不赔经济损失,不给精神补偿,法理不容,情理、道理不容。共产党向人民承诺的,向人民宣传的政理更不容。

“保留公职”这里清华大学白纸黑字且盖有公章的立案的书证,“保留公职”这证明我依然是国家公职人员,清华大学拒之门外达22年。“保留公职”我有权要求按清华大学同类人员由清华大学发给退休金。

清华大学没有法学院,请法学的专家、学者、教授辩一辩理,法理在清华大学;在“以法治国”中国共产党执政的人民共和国说不清,辩不明人民何处去找文明,一切都是假话、骗话。人民没有希望,仅有的是苦难。

三、清华大学的错造成我今天的境况。

1.我66岁,老伴68岁,无儿无女。有生育能力时如果我要儿要女,他们将是狗崽子,是我“罪恶”的延续。在株连九族的年代,我失去了要儿要女的时段。

2.我的退休金仅340元,受我的株连老伴没有参加工作的权利,因而没有退休金。我们由于年老多年受迫害,身患各种疾病,最低生活无法维持,度日如年。

我请求法院主持公道,合乎法理、情理、道理、人性、良智、天地良心的法断此案。不要叫我将这件事带到来世或再等20年86岁时阳光照在不死老人的身上。

人生是短暂的:社会和历史是永恒的;历史的评价更是无情的,现实转眼就成为历史。现实也必然得到历史无情的评价。法律的错是同样也会得到历史无情的评价。这无情的评价对每个人来说就是盖棺定论。我这暂短的人生经历,也是历史的遗产,更是清华大学“文明史”的遗产。

看看这些历史的复印件,这笔清华大学“文明史”原件,多么叫人发颤、发冷、寒心、可怕、无情;更毫无人性味。

追求道理、情理、法理何其难。人,活着为什么这样难,以莫须有的帽子压在你的头上,让抬着头活着的权利都没有。

以上种种,三页纸文字的陈述,是我用凝在笔尖晶澈透明结晶的脓状的泪水写成的起诉状,呈请各位法官主持公道审理此案。

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刘凤麟(刘凤林)

1999年7月19日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再呈1999年7月19日起诉状:

状告:(1)清华大学;(2)北京市海淀区公安分局。

理由

一、1999年7月19日向贵院呈现起诉状,1999年11月1日退回,按退件说:“请与有关部门联系解决”。我于2000年1月21日起给清华大学去信多封,打电话无数次,至今终未得解决。

二、又同时于2000年1月21日起给国家主席、国务院总理先后去信两封,未得只字回音。

三、再于2000年8月5日将此状提交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该院又因第一种原因退回。

四、活下去,生存是生命的需要,又于2000年11月19日再写信给清华大学,依然无言的回答。

请法官看所有的材料

贵院1999年11月1日的答复说:此类事情不属该法院主管,我深知法院有难处。但是,天心、人心、天地良心,构成人性,法理又付予人性应具有的理性。人性和理性是正义的基础。否则何求正义。

共产党执掌政权的社会主义中国,1954年就制定了第一部宪法,人民宪法是不允许践踏的,清华大学践踏了宪法违背了标准,应当受到法律的裁决。人民法院是人民宪法的维护和执行机关,当人民的权利受到已经证实受到侵害时,人民法院保护人民、维护宪法。正是人民法院主管的范围。

文件、讲话、指示、条例均不能大于宪法,清华大学所指的(1978)55号文件不能大于宪法,假如文件大于宪法,何谈法律的尊严,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中国,何谈依法治国。人性、道义、良智。一切理论都成了骗子需要的假话。毫无人性的事情都做得出来。

我申请贵院立案依法裁决我起诉状的请求。

党中央和国务院依法治国的声音和决心,鼓舞和增强了我对人民法院的信赖和依靠。只有人民法院保护人民的权利。

请准予立案,依法裁决。

一个受尽苦难而不死的老者。

申诉人(68岁)刘凤林

2001年1月15日农历辛己年正月初一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这是我第三次向贵院提起诉讼,再呈1999年7月19日的起诉状。状告(1)清华大学;(2)北京市海淀区公安分局。

理由

1.光明、正确、伟大、磊落中国共产党执政的人民共和国——社会主义中国,她的公民受到的侵害,人民法院定会最终的审结——正义得到申请,人性得到体现,法理得到落实。

社会主义中国的公民,二战期间在日本侵略者屠刀下受害者,向当今的日本各级法院,提出诉讼,已经取得立安,审结,到最终的胜诉——裁定给予赔款。特别是2003年8月4日齐齐哈尔日本毒气弹的受害者,日本政府同意给慰问金,这两件事向世人展示正义、人性、法理、良智,最终得到申张和保护。

中国共产党领导执政下的社会主义中国的公民受害者,人民法院会伸张正义,保护人性、法理、良智的,法院前边冠以人民二字这是何光明、磊落,人民是千、百、万倍的信任和依托。

2.1999年7月19日和2001年1月24日两次呈贵院起诉状分别于1999年11月1日,2001年2月20日不予立案退回。两次退件都说:“请与有关部门联系解决”。又于2000年8月15日将此件提交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该院又以“未经法院处理的,请此件交有关部门处理”退回,再于2002年2月15日将此状提交最高人民法院,未得只字的答复和退件。

3.我于2000年1月21日起,给清华大学,国家主席、国务院总理、人大政法委上书数十封,均无让世人认可,经得住历史检验的答复。最可悲的乃是给国家主席、国务院总理、人大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竟无只字的回复,这真是中华民族的悲哀。正义、人性、法理、良智,天地良心将被扭曲到何时。

以法治国,法院是正义、人性、法理、良智的维护者,因而我第三次上书贵院,乞求立案,审结。还受罪者于公道。让既将死去的受害者,闭上眼,乞望、民主、法制,公民权利得到充分保障,未来永恒的世界。

申诉人:刘凤林

2003年11月7日

各位法官您好:

谢谢您99年7月向贵院提交起诉后,各位对我起诉的重视。尤其是与清华大学多次的联系作的工作;并指给我解决问题的途径,我心中充满无限的感激。

时间又过去近二年之久,我请求解决的问题始终未得到解决,正义未得到申张,权利未得到保护,所以我再次向贵院申诉。再请各位法官分神劳累,看看我的全部材料,准予立案。

二年来,我学习了各种有关法律,及其法律理论世界上有关特别是关系到人权的各种案例,都告诉我,我的申诉是正义的,合乎法理的,更符合宪法的。

中国共产党在政治党团中,是最伟大、光明、英名、磊落,我坚信在中国共产党执掌政权的社会主义的中国,正义是会得到申张的,人权是会得到保护的。否则无法向世人交待,无法向世人证明,三个代表的正确和英明。

谢谢谢谢,再谢!

敬礼敬礼再敬礼!

刘凤麟

2000年1月24日农历正月初一

十、请看1999年11月1日和2001年2月20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的答复。

刘凤林同志:

您的二次来信及二百元汇费均已收到。经我院与清华大学联系,您的属于文革期间遗留问题,按有关政策规定此类事情不属法院主管范围,请与有关部门联系解决。

另,寄来的二百元钱已由邮局退回。现将寄来的复印材料80页退回,请查收。

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告诉庭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一日

刘凤林同志:

对您的事情我们也很同情,但此类问题不属法院主管范围,我院无法处理,请与有关单位联系解决。

寄来的材料退回,请查收。

祝您身体健康!

北京市海淀法院

二00一年二月二十日

人民法院两次答复都是“请与有关部门联系解决”不予立案。有关单位应是清华大学和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这样与这两个单位马拉松式的信访开始了。他们的手段是推、拖、压不作回答。推想之,诚心是拖我到死此案也就完结了。

十一、请看2000年2月20日清华大学的答复。

刘凤林同志:

1月21日寄来的信收到了。

阅读了学校有关部门前些年给您回信的复印件,对于您几十年来的遭遇和目前的困难,我们十分理解和同情,凡是政策上允许的我们一定会帮您解决,政策上规定解决不了的问题,学校也没有办法。

您信中提到的390元退休金无法维持正常生活,要求按清华标准按月或一次性补退休金问题及劳动教养其间工资问题和精神补偿等问题,我们特请示了上级有关部门,因对您错划右派,予以改正,工作就地安排,又在所安排的单位办理的离退休,所以按清华标准补退休金是不可能的。

关于劳教期间的工资问题,市委和中央没有新的指示精神,还是中央[1978]55号文件规定的,经批准改正的人“恢复原工资待遇,但不补发工资”,“恢复原工资待遇的时间一律从1978年10月份算起。”

你年事已高,望多保重身体,有什么问题可随时来信联系。

此致

敬礼

清华大学人事处

2000.2.20

这封回函我得到稍许的温暖,但也依然是穿透心骨的寒冷。清华大学只是“十分理解和同情”还“特请示了上级有关部门”,又说什么“市委和中央没有新的指示精神”,再次抄列[1978]55号文件。可是清华这所高等学府能背离人性和良智,更背离一九五七年中共中央关于《划分右派分子的标准》的规定,错将我划为“右派”且投入人民共和的大狱。今天把责任推给市委和中央说什么没有新的指示精神,这样的答复我能接受吗?谁站得住脚吗?能经受住法理、人性、良智和历史的检验吗?

我再继续马拉松式的信访,如雪片飞向清华园。我提出的各种问题。都不做回答。但得到了清华人事和全体老师的同情。他们以人事处全体老师的名誉给我捐助六百元钱。

十二、请看2002年6月18日清华大学人事处汇款单

我由衷的谢谢人事处全体老师。我要长跪苍天为好心人乞福。汇款由邮局退回了,我不能收受。

为表达我感激之心,写感谢信请清华校刊登载,电话里编辑回答说:“这是十分敏感的问题,不能刊登”,知道编辑的良苦用心,也就作罢了。

十三、请看:2002年4月28日,我给人事处老师和编辑的感谢信

感谢信

编辑先生您好:

我这几页感谢文字,基于年老眼花,手抖心慌,写的不堪入目,诚请清华大学校刊给予刊载,以表两个将去(死)的老人对清华大学人事处全体对我捐助感激之情之心。

关于这几页文字不堪之处,更敬请随意删除。载后我不要稿费,如有请用于删改、编排、印刷劳累之后恢复精力的茶水之资。我深知各位不缺,我依此仅表对贵刊之谢意。

敬请能满足我心愿

敬礼

陌生人:刘凤麟敬启

2002年4月28日

六百元远大于六亿的捐助

(致清华大学人事处的感谢信)

2002年4月28日,邮递员送来了来自祖国首都北京——清华大学人事处的汇款通知单。这是深沉伟大的爱心,我和老伴顿时感动的泪水,夺眶而出,相对而视,好久好久说不出话来……,这些好人从未见过面,素不相识,拿自己的薪水捐助,我的心跳加速,周围的一切都不存在,心思飞到清华园,向人事处全体好心人磕头致谢,谢谢、谢谢、谢谢。

您们的心,比金石熔化的温度火热;您们情,远超过山川、大海之深;您们的胸怀,远远大于宇宙,苍穹,可是杨处长还说不多,不多,您们能有多少,也是靠工薪生活,千万不要再说不多。这六百比六亿还要多得多,多得多,多得多。

您们的捐助,搏动了我这颗破碎、禁锢、结着层层大网、冰冷、滴着脓血的心;您们的情,暖热了我处于绝对零度下40多年冷酷、漫长而又暂短的人生路。人间还有真情在,激发我活下去的勇气,因为苦酒我还没有喝完,人老了,多活一天,受的罪,要一天比一天增加着苦难的砝码,——吊死是我的念头,不您们使我打消了这个绝望的念头,我要活到百岁,与时俱进,展望我们亲爱的祖国,在伟大、英明、磊落、战无不胜的中国共产党领导,治理下;在三个代表思想的指导下,赶超世界先进的发达国家;展望人类社会,在最优越的社会主义制度下,雄伟目标的实现。

我是什么人,会得到清华大学人事处全体素不相识人的捐助呢?

我是六十九岁的老头,四十多年前被清华大学胡键按1957年中央关于《划分右派分子的标准》错划,保留公职,送劳动教养投入大狱的“反苏右派”。1961年出狱;保留公职不给恢复,1962年被迫回到辽宁省彰武县农村老家,依黑五类右派的身份,住在牛棚里干了17年农活,1979年改正,安排在一个小厂做技术工作,直到退休,老伴大我两岁和我1948年结婚,无儿无女,在被扭曲的时代,我不能生儿要女,因为,那是我罪恶的延续——我的儿女不是人,而是狗崽子,我俩无依无靠,没天伦之乐,我的退休金每月仅三百四十元。老伴受我牵连,没工作的权利,退休金与她无缘。仅这微薄的收入,除去水、电、气、暖等费用,所剩无几,只能靠清风度日,求医抓药更是难上青天。清华大学人事处深知我的情况集资六百元,捐助一个素不相识将死(七十岁的人还能活多久)的老头。

尊敬的清华大学人事处杨春荣处长等全体各位好人,受到捐助的两个老人,长跪苍天为各位乞福求好,愿苍天赐福各位

向各位致最、最、最崇高内心深处的敬礼

两个陌生的老人:刘凤麟周景兰叩启

2002年4月28日

清华大学是法院所指的有关部门,是对我施加迫害的单位;是投我大狱,受尽凌辱、毁我一生法律当事的主体。海淀区人民法院不立案,清华大学不解决,我再向中级人民法院申诉。

十四、请看我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申诉书和中级人民法院的回答。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1999年7月我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状告清华大学和北京市海淀区公安局一案。海淀区人民法院于1999年11月1日以“不属法院管辖与有关部门联系解决”为由不予立案退回。(请看复印件)

“有关部门解决”清华大学是当属之。于是我2000年11月21日给清华大学邮去全部历史文件的复印件,清华大学人事处于2000年2月21日以一封没盖公章的信件作答复(请见复印件)。

各位法官清华大学对我的右派改正书是这样结论的。既“按照1957年中央关于《划分右派分子的标准》的规定,刘凤麟同志原划右派的问题属于错划,予以改正”按标准属于错划,说明当时的中共中央有标准而不是任意,清华大学没按标准对错划且投入共和国的大狱,严重的违背中共中央标准,违背宪法致我一生穷困潦倒,是不能用[1978]55号文件开脱责任。

标准就是依据,按标准属错划,就得承担法律责任,不负法律责任,法律再不去强制他承担法律责任还谈什么依法治国。生不如死的劳动教养大狱生活,22年的苦难耻辱,清华大学不负责任,这是那家的法律,这是毫无人性的,强盗才有这样的做法。

我多次给清华大学党委书记,校长及有关人员写信和打电话,请他们用正义、人性、法理解决我提的问题,终未得到只字的答复,无奈于是,所以再次的求助法律威严向海淀区人民法院上级人民法院申诉,呈送海淀区法院退回的起诉状。

请批示海淀区人民法院准予立案,伸张正义,主持公道,让受害者领悟到正义人性法理的真正价值和含义;在伟大、光明、正确、磊落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国度里,人权得到真正的保护。

和起诉一并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材料有:

(1)给总书记国家主席和国家总理的信

(2)给清华大学党委书记、校长和有关人员的信

(3)表明清华大学“文明史”全部历史信件的复印件

请各位法官作为立案,审案、断案、判决这一长达40年历史冤案的参考。

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申诉控告人受害没死苦苦求活的老头

申诉人:刘凤麟

2000年8月25日

刘凤林同志:

您的来信已收到,现将来信退回,请按以下要求办理:

一、未经法院处理的,请将此信交有关部门处理。

二、案件正在一审法院审理中的,请将此信交一审法院处理;正在二审审理中的;请将此信交二审法院,并写明所交的庭室,如民庭、刑庭、经济庭、行政庭、执行庭等,并附寄一份一审判决书复印件。

三、案件已经本院审结的,请将终审判决书的复印件及申诉状一同给告诉庭。

四、案件一审已结、没有上诉的,现提出申诉的,依据有关规定,请先到原审法院申诉。如原审法院已驳回申诉的,请将原审法院驳回通知书、判决书的复印件以及申诉状一同送交我院告诉庭。

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告诉庭

地址:北京丰台区东铁匠营横七条三十号

邮编:100078

中级人民法院回答,同样是“得此信交有关部门处理”,我绝望了。不我要活下去,争得人权,给共产党的总书记、国家主席、国务院总理去信。

十五、请看给江泽民和朱镕基的信

江主席、朱总理您好

您二位是国家最高最高的首长,日理万机本不该打扰,除您之外谁能解决我的问题呢?请指给我。

按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答复“请与有部门联系解决”的说法,对否,请批示。

现将历史原件的复印件和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的起诉状及其回信复印件并2000年1月21日党委书记和校长的信呈上。期盼答复和解决。

老有所养,老有所医我都达不到。我无法维持死前的生活,哭叫无门。

等待和期盼着获有生存权力的盼:

最崇高的敬礼

一个历史的受害者(67岁不死的老头儿):刘凤麟

2000年1月21日

现住辽宁省阜新市人民街42-5-309

江主席、朱总理您好

2000年1月21日给主席和总理的信,邮出一个月,工作人员转呈否。

2月14日新闻联播看见总在信访局对信访工作的指示和要求,增强我对党信赖和依靠。在国家各级首长的关怀下1月21日的请求,会得到符合国法情理的处理。

1月21日的信和材料,是以邮资8元国内挂号函件(第0317号形式寄出,请主席和总理再如江南访问时回答一个站在楼上老者那样查一查给予关注和解决)

谁都知道“生活在毛泽东时代的人最幸福”,而我却因清华大学违法(宪法)乱纪(划分右派的标准)使我九死一生,穷困潦倒,直到我离开人世之前两个人靠390元的收入维持不死不活的生活,清华是:“按标准属于错划”这样的因造成的果很鲜明的因果关系,应给予解决和处理吧。

党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法院都不管所以告御状,请体谅,敬等答复,致

崇高的敬礼

历史的受害者:刘凤林

2000年2月23日

依然是不回答,石沉大海,我分析二位国事太忙,工作人员未转呈。是我告御状不成的原因。

无奈,我给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去信。

十六、请看,给法制委员会的信。

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法制委员会各位首长您好:

为生存生活所迫,历时二年投诉(三次向法院控告,直到告御状)寻求问题的解决都无济于事,我求助最高权利机关给予关照和解决。

法院(包括中级人民法院)都告诉我“请于有关单位联系解决。”清华大学、国家主席和总理,我都去信多封,都未解决,给主席和总理的信未给只字回音。

现将全部辗转清华大学,海淀区人民法院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文字材料呈上,请求依着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当家作主——毫无欺骗真正含义,给予受害者,法律的保护和关照。

清华大学毁了我一生,治我穷困潦倒,吃尽了人间的苦辣辛酸,投入共和国的大狱,到老年无法维持生活。

我这个未叫清华大学折磨死的老朽,寻求一丝丝的天地良心,人性法理的援助,维护和解决,这是优越的社会主义制度,中国共产党英明伟大的领导和教育的结果,是共产党提倡依法治国政策,保护了人民权利的结果,否则子民那有告御状的胆量。

今天,过去握有大权的人都是父母生养,有血有肉,有思维人中精英,所以他的良智无疑是体现人民意愿的,是吧!

该说的说的太多了,该做的我做的也太多了,可是“有关部门”是怎么说的,怎么做的那一点,那一件是符合社会主义好,依法治国经得住历史检验,具有天地良心,人性法理的事呢?清华大学竟连一丝丝慈善的良知都没有,真使世人无法认识,了解,知道这样竟不知因果关系,高等学府,他将怎么立足世界学府之林。

我和老伴是1948年结婚,无儿无女年纪七旬不死的老朽。靠我一个人月340元养老金度日,(清华大学投我入狱,老伴自然无法寻求工作,我不敢要儿要女,否则他们将是狗崽子)去掉每月的水、电、气及闭路电视费等,只剩下200多元钱,怎能维持生活。求医、问病,抓药则是清风泡影。

清华大学今天仍然用55号文件和没有新的指示精神开脱责任,请问文件和指示能大于宪法吗?20多年前清华大学答复说:“由于我们国家经济上还有很大困难”,“何况这不是一个人的问题,涉及到全国五十多万人的问题”(抄于清华大学1980年1月30日的答复)现在我们国家不困难了,五十多万人除掉死的,活着如同我一样状况的人更不是很多,清华大学的钱伟长,再如费孝通等人的状况更不是无法生存。这仅是1/552823是极少极少,需要按法理的因果关系,清华大学要做的后继工作。正如二次世界大战日本欠下中国人民的债(慰安妇劳工等问题)是一定要算要还的。清华大学欠我的个人生命债也一定要算、要还的,是吧!

各位首长:我只请求给予我符合天地良心;符合人性法理;体现党的伟大英明,正确磊落;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体现依法治国的决心和意志的解决和处理子民的问题。

请给予答复,渴望权利机关的回音。

敬礼

清华大学制造的历史受害者:刘凤麟

2001年3月5日

二致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法委员会



我于2001年3月7日将辗转于人民法院,及国家主席、总理和清华大学的信等全部材料寄给您们已经二十多天了,未接到只字的回音,我终日盼望国家最高权利机关,告诉我怎样走这条正义之路(国内挂号收据编号第0639号)

正义之路这个词是中央电视台用的,取用于我的事是很恰当,且又十分相似,因为都是历史事件,只是发生在不同的国家和政府,一个是日本,一个是伟大的中国共产党执政的社会主义中国,我们的社会主义国家是人民当家作主人民享有充分的权利,人民是最幸福的,正义是会得到支持和理解的;否则如何体现中国共产党的伟大和英明;怎样向世人解说依法治国的决心和所做的一切宣传及其各政治理论和主张。就因为从人治到法治,依法治国,我才向法院呈送控告状——控告清华大学,北京市海淀区公安局,竟然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两级法院都不予立案,只是同情并告知我找有关部门解决,两年来清华大学不解决,告御状更无只字的回音,投诉控告无路,死逼梁山才给您邮寄辗转二年之久的材料,求助于国家最高权利机关——告诉我在我们伟大的社会主义中国怎样走这条正义之路。

人类社会,有着各种各样的政治团体和党派,只有伟大的中国共产党是最英明、磊落、最代表人的利益和意志,我坚信正义之路是要铺设和畅通的,我又坚信正义的曙光会照射到饱受共和国大狱牢狱之苦老年又无法添饱肚子一个历史受害者——老而未死的人身上。假如我能填饱肚子,不会再寻求这丝丝正义,附有人性曙光的照射——含着经历的苦难告别不解、迷茫……的人生。

国家最高权利机关,不会将我的信件石沉大海,您们握有大权,正义指望您们伸张请告诉我,我怎样走这条正义之路。

寻求正义的曙光,正义之路,我已经走了两年,人的生命里是限的,我将用尚存的生命走正义之路。因为正义,良心,天地良心是掌权者所具有的;人性良知更是掌权者高智商的天性。

我坚信在伟大英明中国共产党领导,执掌政权的社会主义国家,是不会叫他的子民失望的,支持子民的正义的寻求是中国共产党伟大、英明、磊落具体体现。

盼望指出走这条正义之路的方法路径。

盼望指点我个人谓之的正义,对与错。

如无声更无只字的回答,这说明什么?向世人揭示什么?有理者走遍天下。为啥会是无声无字呢?

法理告知世人,个人的指示讲话,政府的文件等等都不能大于宪法,将一个按标准错划成右派的人;一个无辜的人,投入共和国的大狱、受尽长达22年的凌辱,一个错字造成一个人一生穷困潦倒,工资不补发,不予精神补助,这和宪法给予子民的权利能解释和说通吗?

为什么在伟大的中国共产党执掌政权的社会主义国家里,走这样正义之路会这么难,他的阻力在那里?人民法院都不予立案;而只是同情。

2001年两会之后又告知国人“有理,有冤打得赢官司”这是正义人性、法理,良智的体现。请这样信条在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升起一条条万道彩虹,这样的彩虹是法理、正义、人性、良智的象征,是共和国的希望。

告诉我吧,正义之路怎么走,等待权利机关的回声。

假如不给回声,向世人展示什么?那是人类的悲哀——当今中国是人权最好的时期,怎样体现,正义之路法院不予立案,告御状无只字的回音这不是人类的悲哀又是什么?

江书记国家主席说我的国家要德治与法治,德与法是支持和保护走正义之路的人,是当今我们国家的上方宝剑,假如德与法不支持和保护正义的人,那真是起码的人性都不具备,是这个结论吧!

敬请各位首长,再看一遍3月7日以国内挂号编号第0639号的材料,告诉我怎么走这条正义之路,假如是我错了,也请依人性的关怀、指出我错在那里。——这条正义之路是走不通的。前面是黑暗,是死路,根本就没有正义之路。

请各位首长,给予支持,理解和重视死逼梁山是真理、死都不怕,还怕什么?

乞盼敬等国家最高权利机关的回音

致以共产党员的敬礼

一个历史的受害者未死的老人:刘凤林

住址:辽宁省阜新市人民街42-5-309

2001年4月2日

三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委员会:

事不过三,这是中华民族处事的常理,然而我这个小小的草民,竟是第三次给您写信,(第一次是2001年3月5日,第二次是2001年4月2日,国内邮编号分别为0639、0656号,为便于首长批阅再将前两封信呈上。)

前后两封信近两个月之久,未得只字的回答,真叫草民不解,国家最高权利机关,对子民的请求怎么会不管、不解,石沉大海呢?

我是生在旧社会长在红旗下,读共产党的书,学共产党治国理论;从农村放牛娃——到中专毕业(1956年)——到清华大学实验员——到清华大学将我投入共和国大狱四年(其中一年就业)——到农村改造17年——到穷困潦倒无法生存68岁的老人,我政治生涯是共青团的支部书记——到清华大学依照《标准》错划右派开除团籍——到平反改正后光荣的加入伟大光明正确的中国共产党。

谁不是一生,我的一生基于清华大学依照《标准》错划成右派治我今天晚年凄凉,惨淡的结果。给点安慰补偿不应该吗?

清华大学剥夺了我的生存权,发展权,。所以我今天穷困潦倒。人老了,更无法生存,这样的因果的法理关系,国家最高权利机关,不该支持,过问、关照吗?能是因为我国人口是十二亿五千万,做为分子为1的一个人,无须管他的死与活吗?人权最好的共产党执掌政权的社会主义中国,不会、不是、更不应该这样吧!?

人是会思维、辩好坏、嗅香臭、识真假、分美丑的最高级动物;人是不能任人玩弄、残害、欺骗……的。正义终究必胜,还公道于人民。

我这个小小的子民盼望的是:

(1)指示走正义之路的方法,路径。

(2)指点我个人谓之的正义,对与错。

真的公证、法理、天地良心、正义、人性、竟是这样的难求,难寻吗?竟得不到国家最高权利机关的支持和关照吗?仅仅两个小小的盼望竟得不到只字的回答吗?

我现在已经失去了发展权,我只要求生存权、仅我一个人340元退休金,实在是无法保证我们两个老而不死无儿、无女的年纪七十的老人生存的。

清华大学欠我的生命债必须给予补偿以保证我们的生存权。

请达到我的二点盼望,给予回音

致以共产党员的敬礼

一个历史的受害者未死的老人:刘凤林

住址:辽宁省阜新市人民街42-5-309

2001年5月1日

法制委员会也无回音,又再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诉

十七、请看,我给最高人民法院的申诉信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及全体法官您好!

我是1958年被清华大学按1957年中共关于《划分右派分子的标准》的规定进行复议属于错划右派。

四十多年来,我们国家在伟大、正确、光明磊落的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创造了光照千古、万世永存的业绩,成就和功勋。炎黄子孙千秋万代高呼中国共产党万岁、万岁、万万岁。

今天以法,以德治国,党的十六大将《三个代表》写入党章,以其为治党治国的指导思想。党的政治理念,治国方略、指导思想给倍有伟大传统的中华民族,带来了今天的幸福和未来的希望。

各电视台播发的《今日说法》,《法律帮助热线》《法制时空》等法律宣传栏目,告诉和教育人民,要以法维护自己的权利。然而我70岁不死的老头,基于清华大学毁我一生的冤案,只有一页之纸的改正决定,毫无分文补偿,实是与法典(宪法)、法理、人性、良智、天地良心所不容,更与党的政治理念,治国方略、指导思想等宣传相背。现今的中国人民的权利是最好的时期,怎么解释。

我的冤案自1979年2月28日清华大学以1957年的标准进行复查改正以来,于1979年12月开始,历经四十多年向清华大学,北京市海淀区公安局上书要求给予补偿至今没得到解决;伟大的执政党提出以法治国后,又于1999年7月19日,2000年1月24日两次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出起诉,一审法院不予立案。又于200年8月25日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诉讼两级法院都以同一理由“不属法院主管范围,请与有关部门联系解决”退回。

高级法院法官先生、女士。我们国家已实施大法官制度,包括清华大学各个知名学府,都设有法学院,每年培养着大批的法官,为民执法。我的冤案给予立案,审理都不能吗?

七十年,父母赋予我生命;伟大、正确、光明、磊落的中国共产党赋予我灵魂(我是中共党员)知名的高等学府——清华大学赋予我终生的痛苦和灾难——直到老年无法生存。

我请求最高人民法院、维护、支持公民的正义、法理、人性、道义、良智、天地良心的神圣权利——示一审法院立案。

顺将:(1)1999年7月19日给海淀区人民法院的起诉状,并其两次答复呈上。

(2)2000年8月25日给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信及答复呈上。

(3)1980年1月3日北京海淀公安局的答复呈上。

(4)1980年2月2日清华大学的答复呈上。

(5)2002年2月20日清华大学人事处的答复呈上。

给国家主席、国务院总理,人大法制委员会和清华大学党委书记,校长及有关人员数十封信不再复寄。

受害没死而苦苦求活的老头:刘凤林

2002年2月15日农历正月十五

住址:辽宁省阜新市人民街42-5-309

最高人民法院也无回音,只有电话中说最高人民法院不做书面回答。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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