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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大涉背信案首开庭 马志玲声请解限制出境

【大纪元5月4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苏龙麒台北4日电)元大京华证券购买元大投信股权疑涉背信案,台北地方法院今天首度召开准备程序庭,元大集团总裁马志玲等被告均否认犯罪,并希望能够解除限制出境。

马志玲、元大证券前董事长杜丽庄夫妇因结构债问题处理,遭台北地检署分别依违反证券交易法起诉,并具体求刑10年。

同案其余被起诉的被告,还包括元大证金前董事长张立秋、元大银行前总经理陈麒漳、元大证券前债券部副总吴丽敏、元京证公司前董事林明义、元大证券前债券部协理曾鸿展等5人。

其中,张立秋、陈麒漳、吴丽敏、林明义4人均被求刑8年。

今天开庭审理,确定下次将于7月20日再度召开准备程序庭;7名被告中,除曾鸿展外的其余6名被告因此案遭到限制出境,因此,也提出解除限制出境的声请。

受命法官唐于智在处理声请解除限制出境时,询问马志玲等6名被告是否犯罪,6名被告均否认,杜丽庄还说“我不认为我有犯罪”。

马志玲的委任律师傅祖声代替马志玲表达意见时表示,马志玲在民国95年就已经罹患失智症,最好的治疗方法就是维持过往的生活习惯,否则病情将可能会日益恶化,可能会导致忧郁症,而过去3年来马志玲出国多达46次之多,希望法官能够解除他的限制出境,让他回归过往的生活习惯。

对于案情部分,傅祖声指出,全案总共有新台币13.98亿元的损失,马家自行吸收11.5亿元,元京证只吸收2.48亿元的损失,承受损失并没有超出元京证20%的股权比例,马志玲也没有必要毁掉自己的一生清白,以及自己一手创立的元京证。

此案有关于声请解除限制出境的部分,唐于智裁示会由合议庭评议,将于8日前评议出结果,并以裁定书通知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