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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人跳桥与被推者皆获刑 民众:气垫陷阱

【大纪元5月24日讯】(大纪元记者方晓采访综合报导)广州陈富超爬上广州海珠大桥顶挂横幅喊冤时,61岁的赖健生在警方的警戒下爬上桥,以握手交朋友为诱饵,将陈推下桥,因警方放置桥下接人的气垫“一躺就干瘪”,导致陈富超腰椎摔断、手部粉碎性骨折。此事件造成海珠桥封闭长达5小时,周围交通大瘫痪。陈目前被认定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赖涉嫌故意伤害罪,两人均被采取刑事措施。民众认为救援的气垫有问题,就是安全陷阱。

今年以来广州市海珠桥“跳桥秀”已上演15次,每次都导致交通大堵塞。试图跳桥的人包括残疾者。中国法学教授认为跳桥者们是弱势群体,因无告状或倾诉的渠道,才去铤而走险。民众指海珠桥已成为“申冤桥”了,建议在那里设立信访点。

双方皆受刑事处罚

广州日报今日报导,推人者赖健生与陈富超的遭遇,以及带来的残酷后果,令发生在5月20日的海珠桥跳桥事件猝然升级。从有关部门获悉,陈富超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推人者赖健生涉嫌故意伤害罪,两人均被采取刑事措施,可能会被刑事拘留。陈是“跳桥秀”中遭刑事追究第一人,推人者也获刑事处罚。知情人说,此次警方以强硬手段作出处理,旨在以此遏制近来频发的爬海珠桥行为。

5月23日,广州羊城晚报刊文《评论:从公共视角透视广州海珠桥推人事件》,其中提到广州海珠桥自4月1日以来,已发生12 次爬桥事件,起因有车祸逃逸、医疗纠纷、儿童走失、货款被欠等等。但从总体上看,作势跳桥显示了“正常途径”在解决相关问题上的无力,至少,这些人已经失去了“正常途径”解决问题的希望或者耐心。

民众:问题气垫——安全陷阱

广州市民表示,海珠大桥是跳桥讨薪、鸣冤的人最喜欢选择的地点,“跳桥秀”层出不穷。但此次的结果与以往不同:半路杀出“为民除害者”、因气垫“一躺就干瘪”,导致当事人被摔成重伤,但政府除对跳桥与推人者强硬处理外,未对气垫问题做出解释。

受访的广州市民说,救援人员拿来的气垫应该是安全的,否则就是个安全陷阱,要告气垫的生产商或使用者不当操作。跳桥者看到气垫自己也可能往下跳,因气垫问题受伤又该谁负责?所以问题的关键是救援措施是否安全。

长沙民众在网络论坛发贴指出:为什么没人关注那个没充满气的气垫呢?就算没有老伯,“跳桥秀”者被劝说下来,气垫也是没充满气的,这样怎么去救人?救援怎么能这样疏忽大意?

大纪元记者今天给负责处理该事件的广州海珠区海幢街派出所去电求证,一名警察在电话中重复说:相信我们会按法律程序办事,便挂断了电话。海珠区公安分局的警员接到记者电话问询时,称不了解情况。记者联系陈富超所住的广州红十字医院住院部,院方表示查不到这个人。海珠区政府及广州市政府办公室官员都回避记者就此事的提问。



赖健生推陈富超掉下海珠桥的瞬间(网络图片)。

握手变推手

5月21日早7点20分,32岁的陈富超爬上广州海珠桥顶,打出“暴利建筑商还我血汗钱”的红色横幅。警方、消防闻讯来到现场,在陈的正下方撑起一块几十平米的气垫。海珠桥被实施双向的交通封闭。由于正值上班上学时段,市民因此颇多怨言。直至中午12点,围观者和被堵路人将桥面挤得水泄不通。两警察在消防云梯上与陈富超展开对话,4个多小时陈依然不为所动。

在僵持5个多小时后,赖健生冲进封锁区内,三爬两攀悄然摸到陈富超身后。他先打招呼:朋友,你要干什么,握握手,交个朋友吧,还主动伸出右手,做出握手状,陈犹豫了一下,也伸出右手。赖一把抓住陈的手,用力一拉,左手往他胸前一推,跳桥者挣扎了两下便失去平衡,跌倒在横梁上,摔了下来。在空中翻了一个跟头,右手在空中狠狠地撞上一根钢架,继续翻滚着摔落,最后掉在气垫床上。四周一片尖叫声。



赖健生在海珠桥上接近陈富超时伸出手,要与陈握手(网络图片)。


赖健生推陈富超掉下海珠桥的瞬间(网络图片)。

救援气垫未充满气

广州日报的报导说,陈富超先掉到气垫床上,又滑落地上。然后他被拖到警车里。“气垫床没有充满气。”躺在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病床上的陈富超抱怨说,想不到以防万一、保护性命的气垫床竟然是“一躺就干瘪”的。他回忆道,自己从空中掉下来后,根本不记得被送到医院的细节,应该是休克过去了。经确诊,陈富超手肘骨折、腰椎骨折。

赖健生事后向妻女表示,自己事先仔细看过气垫的位置,确认即使将陈富超摔下,也刚好能掉在气垫的范围内,不会造成严重的伤害。于是,他以握手为诱,一把将陈富超摔向桥面。“不知道气垫竟然没充满气。”赖健生当时还以为成功“帮助”陈富超安全着陆,听见群众响起一片欢呼声,他更得意地举起右手行礼,并向两旁市民致意。

推人者遭扔鞋 家人:有精神疾病

赖某像英雄一般,坐在桥顶上不断地向两侧的围观者行军礼,有围观者叫好。但当他回到桥面,突然,一只拖鞋嗖地砸过来,随后又飞来一个饮料瓶。围观者中传出咒骂声:“这是杀人犯!”人群中有人大喊,这老人要不就是神经病,要不就是当事公司花钱雇来解决问题的。“你想,他怎么可能胆子那么大,要是搞出人命怎么办?这种人啊,花个十万让他杀人他都愿意去。”12时20分许,赖被警察带上与陈乘坐的同一辆警车。

大陆媒体采访了61岁的赖健生妻子梁某,她说,赖于海南服役期间患有精神衰竭症。近40年来一直定期吃精神病药物。“他当时两眼发直,动作矫健,明显是处于精神失控的亢奋状态中。”

跳桥遭刑拘 因有“前科”

广州日报的报导表示,跳桥者陈富超为什么会被采取刑事措施?按往例,跳海珠桥者一般是行政拘留。对此警方未有相关介绍,记者获悉,此依据的法律是由于陈富超已经连续第二次扰乱公共秩序,所以从严处理。

据报导,陈富超于2006年9月与广州富利房地产公司建安分公司的龙某签订了科学城附近一山庄六期D、H栋的施工联营合同。总金额1200万元的合同,450万元工程款被龙某扣下长期拖欠。被三角债缠身,债主上门要债,致使他无家可归、妻离子散。今年3月11日下午,他曾爬上保利林语山庄D栋28层楼顶试图跳楼,后被萝岗区政府劝说下来,但问题依然没有解决。他找了政府相关部门,也得到承诺帮助解决,但之后就没有了下文。

民众评论同情跳桥者多

互联网上至目前已经出现过万条对该事件的评论,多数观点倾向同情陈某,有网民直指赖某是杀人犯。不过也有网友对陈某“跳桥”妨碍交通表示不满,认为赖某推陈时是看到桥下有保护气垫才推的,那么气垫有问题就存在安全陷阱。在此摘录部分民众言论:

看看那些跳桥的原因,听听跳桥者和专家说的话,“所有跳海珠桥的问题都是社会问题”,都是弱势群体无法维权的无奈,看来常规的信访诉求都是无效的。

试想一下,你愿意跳桥吗?当然是否定的,因为你还可以勉强生活。如果不是有冤无处伸,有问题无处解决,谁愿意做这样的事情?

赖伯的做法真是太可恶了,人家已经到了绝望的地步了,而他还在雪上加霜!现在好了,得个“终生残废”的话可能要坐一辈子的轮椅。大家说,即使讨回了钱,跳桥者手里拿着这些钱又有什么意义呢???那老头绝对是开发商花钱雇来的杀手。

如果说老头是救人的话,我不否认,但前提他把人家推下来后自己再跳下来,我就承认他是救人,可他是自己爬下钢架桥的,这就证明他知道跳下来会死人的,所以,老头属于故意杀人!

如果弱者的冤屈能有处申诉,谁愿意在桥上坚持五六个小时与警方对峙?找政府有用他用得着跳桥?这个老头太可恶,肯定有人花钱雇“他”,应当一查到底追究法律责任。

谋杀是直接推他下江或地面!你看不到老头推是推到气垫上那?

人家已经是走头无路了,一点同情心都没有,还推人下桥,这是很不对的,而且现在掉得人家腰椎断了。也许这是一生的后顾之忧了。老伯应该负一切的责任才对。

陈家不能接受道歉 质疑警方

广州日报今天的报导还表示,赖某妻子表示,神经衰弱且经历惊吓的赖某,心理已经极度脆弱,不适宜再受采访。此前她通过媒体,向陈富超传达歉意。但陈富超及其家人坦言难以释怀。陈富超被送医后的当晚,他的妻子邱女士从化州老家赶到病床前伺候卧床的丈夫。夫妻两连日来受到很大精神压力。从报纸上看到赖某的道歉,表示“不能接受”,并向赖伯提出三点质疑。

陈及家人三问赖某:如果角色互换会怎样?邱女士直问:“假如被摔成重伤的是她的丈夫,她会因为一句‘对不起’而原谅对方吗?”陈富超甚至声言:“如果残废了,我就去跳楼自杀,死了也不会原谅他。”陈二问赖某:为何不劝就推。他说:“他始终没有真正劝说我!”他的手刚离开钢梁,赖某便迫不及待的一拉、一推,将他摔成重伤。第三问是应支付手术费问题。陈妻说:“如果有诚意道歉,那应该先掏钱支付手术费。”

陈富超的家人对当地媒体表示,目前还未接到相关通知。有知情人说,陈富超现在还在医院,是否会造成瘫痪还不得而知,警方可能对其实施保外就医。

据报导,赖某是有着“见义勇为”背景的市民,他妻子表示,丈夫的举动纯粹是一时激愤,是“好心做坏事”。陈富超一家人却有着另一种想法。邱女士问:“为何十几个警察在场,他都可以进出自如?为何他被保释后,警员却依然对我们说还在监禁?”

法学教授:跳桥者无渠道申诉

大陆媒体指海珠桥频频发生的“跳桥秀”不仅吸引着广州市民的目光,甚至在全国都备受关注。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教育研究与评估中心主任梁文永教授表示,自己最近也常常关注此事。梁文永认为,跳桥者们是弱势群体,绝大部分人是因为有了棘手的问题,依靠自己的力量无法解决,才出此下策,然而短暂拘留的惩罚方式只能导致问题又被重新抛回社会。他认为从根本上杜绝“跳桥秀”的方法之一。“至少能让他们有个‘告状’或者说‘倾诉’的渠道,让他们看到希望。我相信没有人会选择铤而走险爬上大桥的方法寻求帮助。”

15宗“跳桥秀” 借寻死谋话语权

广州日报5月15日报导说,从广州市公安局新闻办公室获悉,广州五个月出15宗“跳桥秀” 宗宗造成交通大瘫痪。8人被处以行政拘留,对其他人员处以警告等处理。该媒体认为这是弱者借寻死谋话语权,给政府压力之举。

一位叫郑龙的双腿残疾者,一月内跳桥两次。他说,我是一个无父无母的孤儿,现在又残疾,以前跳海珠桥从来没有人关心过我,被警察带走后,反映的问题依然没有得到解决。所有跳海珠桥的问题都是社会问题。因为能够得到大家的关注,会给政府部门一些压力。在被周围市民劝离时,郑龙还放话:“下次有机会还会继续跳海珠桥,希望到时候有媒体前来采访。”

广州警员抱怨到:这样的秀隔两天就上演一次,说不厌烦是假的。“每一场跳桥秀,都必会造成周边交通大堵塞,警员每次都要严守以待,次数多了真的会感到疲倦。”

律师:赖或面临巨额民事赔偿

广州日报记者从有关渠道获悉,赖健生目前只是涉嫌故意伤害罪,“并不涉嫌谋杀未遂,这样说太重了。”究竟法律将如何追究赖伯,他是否需要坐牢?近日,广东安华理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延宇认为,赖健生的行为介乎“过失伤害罪”与“故意伤害(间接故意)罪”之间。他认为,赖健生的行为已造成陈富超腰椎骨折,无论是否引致残疾,基本能确认为“重伤”。

他分析,赖推人时,如果目的只是将陈富超推下,而不考虑对方会不会受伤,那虽然他没有直接伤害对方的动机,但由于放纵了伤害结果的发生,那已经构成“故意伤害(间接伤害)罪”;另一方面,赖健生与陈富超一来无冤无仇,二来以为下方放置了气垫,三来出于愤慨而非伤害对方(结合以前确实存在见义勇为的经历),那也有可能被判为因“过于自信”而造成的“过失致人重伤罪”。如果陈富超瘫痪,并向赖健生提出要求民事赔偿,那么不论赖健生是故意伤害还是过失伤害,都有可能要面对巨额的民事赔偿。 (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