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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立院三读 建构无障碍与环保公车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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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15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黄名玺台北15日电)台湾立法院院会今天三读通过货物税条例增订第12条之2条文,免征5年内购买的低底盘公车、复康巴士及环保动能公车等货物税,中国国民党籍立委吕学樟认为,能建构无障碍及环保环境。

院会另通过2项附带决议,对已降低税负的相关公车,主管机关要落实调降公车票价政策,保障民众权益;除免征货物税,经济部与财政部也应提出相关公车专用零配件减半征收关税的法律修正案。

提案人吕学樟指出,相关公车免征货物税,自然应反映在公车票价上;因此,未来低底盘公车、天然气公车、油电混合动力公车、电动公车等,都可望调降票价。至于身心障碍者复康巴士,一直都是免费搭乘。

货物税条例增订第12条之2条文规定,“于本条文生效日起5年内购买低底盘公共汽车、天然气公共汽车、油电混合动力公共汽车、电动公共汽车、身心障碍者复康巴士并完成登记者,免征该等汽车应征之货物税”。

吕学樟认为,为照顾老弱妇孺及行动不便者需求,鼓励业者多采便利乘客上、下车的低底盘公车,建构无障碍及更友善乘车环境;考量环保因素,鼓励业者多购置天然气等环保动能公车,也在免征货物税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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