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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监警会6月成立 被批“三无机构”

【大纪元5月13日讯】(大纪元记者黄静荣香港报导)香港警监会将于6月1日转为法定机构,并改称为“独立监察警方处理投诉委员会”,简称“监警会”,独立监察警方处理投诉委员会条例在同日生效。但升格后监警会依旧没有调查权。民主党议员涂谨申形容,监警会是“三无机构”:无调查权、无定案权及无处分权。而民间人权阵线召集人孔令瑜则表示,警监会改为监警会只不过改了一个名,仍然是警察自己人查自己人。

08年7月12日,立法会三读通过《投诉警方独立监察委员会条例草案》,而由民主党议员涂谨申提出的70多项修订,保安局长首先反对,结果在民建联、自由党和工联会投反对票下,全部被否决。

涂谨申的修订当中包括要求在监警会职能中,加入有“覆检”个案的职权,并非单单“观察”;建议与警队有密切联系的人、警队成员的亲属或与警队有大量业务往还的人,均不具备获委任为监警会成员;建议成员中,要加入廉政专员、申诉专员或其代表,以增加公众的认受性;亦要求赋予监警会调查所有投诉的权力,使监警会不受限制地搜查证据等。

民主党涂谨申形容,监警会是“三无机构”:无调查权、无定案权及无处分权。又由于政府可以使用酌情权,监警会也无法取得足够资料处理投诉,而且只要警务处处长认为是无聊的个案,则可以不让监警会处理。涂谨申表示,应进一步将警察投诉课独立。



民间人权阵线召集人孔令瑜则表示,警监会改为监警会只不过改了一个名,仍然是警察自己人查自己人。(大纪元资料图片)

无牙老虎变花瓶

多位议员担心,监警会资源及权力依然不足,更有议员批评,监警会只是由原本的“无牙老虎”变成“政府花瓶”。

民间人权阵线召集人孔令瑜表示,警监会改为监警会只不过改了一个名:“警察有很多免责权利,这么多年来,投诉警察的机制在香港基本上没有存在过,很少警察因失职行为被惩罚过。例如去年投诉对一些示威者、性工作者的剥光衣搜身;甚至最近警察杀了一名尼泊尔人的事。这些全部都是进行内部调查。”

孔令瑜说,医生都是这样:都是自己查自己。但医务委员会对医生的失职或行为的惩罚严谨过警察,“我们没有见过警察因失职行为而被惩罚、辞职、被免职甚至负上一点刑事责任”。

看不到进步或前途

警监会6月1日转为法定机构,孔令瑜说:“始终都是警察自己人查自己人。当中很多的成员都是政府委任的,在现阶段看不到有什么进步。如果仍然维持这样一个机制的话,看不到有什么理想的前途会出现。”

孔令瑜强调说:“就算改了名,如果没有一个正式的奖罚机制、没有一个独立调查警察的部门的话,始终都是没用的。这么多年来,民间团体都是向联合国提出这个诉求,希望有一个独立的调查科。”◇(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