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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发行公司股票签证规则拟修正 维持独立

【大纪元4月7日报导】(中央社记者管中维台北 7日电)行政院金管会研拟修正公开发行公司发行股票及公司债券签证规则,明定金融控股公司子公司,其证券签证不得由金控公司其他子公司办理,以维签证作业的独立性。

金管会表示,这项修正草案明定,私募证券也应依这项规则办理,并由签证机构在签证私募证券时,核对签证相关事宜,以利辨别私募证券真伪。

修正草案增订金融控股公司子公司的证券签证,不得由金控公司其他子公司办理,以维持金控公司及子公司证券签证作业独立性。    

修正草案并明定,签证机构若因合并而消灭或让受签证业务,签证业务应由存续公司或承受签证业务的公司概括承受。

金管会表示,这项修正草案将依规定进行法规预告程序,征求各方意见后发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