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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党:江陈会签署协议内容应受国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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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26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李淑华台北26日电)民进党文宣部主任郑文灿今天强调,“第 3次江陈会”签署的3项协议、1项声明,必须接受社会各界的检证,也应接受国会的监督,民进党将在517保台大游行时提出看法。

海基会董事长江丙坤和中国海协会会长陈云林在“第 3次江陈会”签署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空运补充、金融合作等3项协议。民进党下午召开记者会回应,郑文灿作出上述表示。

郑文灿指出,“江陈会”签署的内容,有些牵涉国内法层次,包括陆资来台投资、金融 MOU(监理合作备忘录)等,涉及相关修法问题。

他说,民进党会在后续的工作上扮演好把关者的角色,不管是透过立院、透过群众活动,都会清楚呈现,坚持在两岸互动过程中,“台湾该守住的主权不能够流失、该守住的利益不能退让”。

郑文灿认为,这次谈判,马政府没有做好准备,没有设定应有的谈判底线,“该争的未争,不该让的让掉,这次谈判,没有达成所谓预期的经典之作”,两岸之间交手过程当中,北京设定议程、设下圈套,国民党政府一步一步走进圈套里。

他认为,“第 3次江陈会”在中国大陆南京举行,江丙坤大可以提出南京曾是中华民国政府的首都,但台湾的谈判代表,没利用这样机会,把中华民国招牌拿出来,是对不起国父孙文、对不起曾经定都在南京的中华民国政府。

对于签署内容,郑文灿指出,有关定期航班的部分,应该谈判延远权问题,让两岸航线能够接轨到国际航线,以避免台湾成为附庸,而中国成为转运中心,但可惜的是,台湾自我矮化,新增的南、北线新航路,显然是要把两岸航线国内化。

另外,有关两岸共同打击犯罪,郑文灿认为,引渡机制没有清楚的载明,能不能遣返罪犯,完全要依赖中方的善意,如果中方有善意的话,应主动遣返潜逃中国的85名台湾重大经济犯。

郑文灿指出,有关两岸金融合作的问题,由于中国金融产业的规模远胜于台湾,因此,不应该只是形式上对等,而应考虑到双方的市场特性,要有加权对等。

他说,否则中方银行一旦来台,可享受很多外资银行同等的待遇,但台湾的银行若登陆,不只是风险增加,业务也很难拓展,将是不公平的竞争市场。

他认为,两岸金融必须以加权对等方式,谨守住台湾金融产业的竞争性,否则一旦门户洞开,台湾的银行会被兼并,台湾资金失血,无法拓展业务。

另外,有关开放中国资金来台湾投资的声明,郑文灿认为,如果没有任何防卫机制、管制措施,“中资来台可能变成一场噩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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