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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足劳保基金亏损 台劳委会明讨论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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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22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冯昭台北22日电)行政院劳工委员会为回应立院要求,解决劳保基金财务问题,明天劳委会委员会议排入劳工保险条例修正案,拟修法由中央编预算拨补亏损。官员表示,这是长期以来的问题,总要解决。

劳委会委员会议将以临时提案排入“劳工保险条例第4条、第15条、第69条修正草案”。

劳委会研拟第69条修正为“劳工保险之财务除第13条规定调整费率挹注外,由中央政府负最后支付责任;其于中华民国97年12月31日以前之潜在负债,由中央政府分年拨补”。

关于规范劳保费负担比例的第15条,劳委会拟将现行由直辖市政府与中央政府各负担5%,改为10%全部由中央政府补助。

劳委会表示,劳保老年给付于今年1月改年金制,去年爆发一波请领潮;去年下半年又遇到金融海啸,短期投资绩效差;根本问题则是劳保费率长期偏低,劳保老年给付逐渐进入成熟期,都造成收支失衡。

劳委会表示,劳保基金规模于96年底成长至新台币4270亿元,到今年3月只剩1927亿元,但截至去年底,劳保到期老年给付人数为173万人,需要支付金额1.3兆元,不足约1.1兆元,劳保财务已达实质亏损。

劳委会官员指出,劳委会一直在思考如何解决劳保财务,问题总要解决,修法由中央编列预算拨补亏损是一个讨论方向。

对于劳委会主动提出修法,台湾劳工阵线秘书长孙友联表示,支持由中央负最后支付责任,以利劳保公平永续经营。

不过,孙友联批评,这次修法虽然可让长期以来中央与地方对劳保保费的争议解套,但劳委会竟然没有将“4人以下强制投保”条款纳入修法草案,将使许多基层弱势劳工的权益严重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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