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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烟“不合法” 卫署拟纳药品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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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10日讯】〔自由时报记者王昶闵/台北报导〕在烟害防制新法上路后窜红的电子烟,安全性备受质疑,卫生署署长叶金川昨天明确指出:“电子烟确定不合法。”据了解,卫生署高层倾向以药品来管制电子烟,近日确定之后,将尽速依法公告,并对输入者与销售者依法取缔、处罚。

电子烟是将液态尼古丁经电子仪器加热成气雾,供吸烟者吸食,在台湾以网站销售已有好几年时间,烟害防制新法上路后,因卫生署尚未决定管制方式,执法人员不知如何取缔电子烟的吸烟与贩售行为,刺激销量大增。

一位电子烟卖家说,最近一个月卖出两百组之多,即使一组电子烟要价高达三千元。因有利可图,最近夜市、闹区出现不少摊贩当街贩售,董氏基金会等反烟团体认为问题严重,行文至卫生署要求尽速规范。

立委徐少萍质疑,2004年起中国就开发电子烟并外销,在台湾市面上也有好几年时间,卫生署为何至今连是药品或烟品都还搞不清楚?她说:“电子烟用法与原料都与烟品一样,世界卫生组织还警告可能具高毒性,泛滥起来恐怕是一种毒品,应该取缔。”

叶金川则首度明确指出:“电子烟确定是不合法产品。”此外叶金川也说,依他个人研判,电子烟的尼古丁因不必燃烧,比较像是药品。某卫署官员分析,以药事法来管制电子烟,尼古丁“烟弹”便属药品,烟具可能变成医疗器材,业者都不能任意贩售,也不能宣称戒烟等疗效,较能达到“源头管制”的效果。

卫生署国健局副局长赵坤郁则表示,等到管制方式一确定,将针对输入者、贩售者进行取缔。他表示,电子烟对人体当然有危害,因为除尼古丁外,药剂中还含有其他化学成分,每家厂商的配方都不同,需要检验才知道究竟加了什么,也是风险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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