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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钱案 元大马家兄弟林文渊列被告

【大纪元2月7日讯】(大纪元记者李怡君综合报导)特侦组侦办扁家洗钱案,昨日特侦组主任陈云南证实,已经将元大金控营运长马维辰、总经理马维建兄弟列为被告,而另一名重要关系人前中钢董事长林文渊也被列为被告。

办案人员指出,马维辰、马维建疑似在2005年6月前后,以公司公关费用名义,将18万美元分散购买美金支票,用自己与理财顾问林明义等人的账户,分批转汇到吴淑珍友人蔡铭哲的海外账户。检方认定2人涉嫌协助吴淑珍洗钱,将他们列为被告,且被境管。

对此,元大金表示,以特侦组的说法为主,对于侦办中的案件不发表评 论;相信马维辰、马维建会尊重司法,配合办案。

至于另一位重要关系人,前中钢董事长林文渊,特侦组主任陈云南表示,由于检察官接获多件关于林文渊的检举案,因此昨日晚间将林文渊改列为洗钱的他字案被告。

据了解元大金控营运长马维辰于去年11月间到特侦组应讯时指出,林文渊曾透过前元大证券董事杜丽萍向元大购买4户一品苑;林文渊提到有2户是前第一夫人吴淑珍要买的,元大当时以市价6成左右的价格卖出。

办案人员表示,特侦组发现扁家购得2户一品苑后随即脱手,获利至少新台币数千万元;扁家购买一品苑的价金,全数由林文渊支付,怀疑林文渊协助扁家洗钱,不过林文渊上个月应讯时,详细交代买卖一品苑的过程,但强调并不知道吴淑珍购屋的资金来源。

除了马维辰、马维建、林文渊外,扁案中的金融界人士另有开发金控总经理辜仲莹、财务长邱德馨及前兆丰金控董事长郑深池4位被告。至于前中信金控副董事长辜仲谅、前101大楼董事长陈敏薰仍列为证人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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