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失之间

被引诱的底线

如果是二百万可就不同了

  有一天在Publix超市购物,结账的时候收银员多找了二块美金给我,我发现了就退还给她,她笑着向我说谢谢,我说:“我会诚实是因为只是二块钱,要是二百万的话就不同了,我大概不会这么诚实。”,她听了直笑,然后说:“如果是二百万的话,我大概也会和你一样的不诚实吧!”。

  大部分的人在大部分的时候都是诚实、善良的,这也是人与人之间能够正常的互相往来的原因。

  但是,大部分的人也都有不诚实、不善良的时刻,而会呈现这种样貌出来,很多的时候都是在遇到了“恶向胆边生”的“动心”时刻。

  就像前面所说的,如果只是二块钱,大部分的人大概都没有为之冒险犯难的意愿,但是,如果是二百万美金的话,那就大大的不同了,为了这笔钜款,人们不只会出卖别人,甚至也会出卖自己,因为诱因实在太大了,大到可以让人粉身碎骨在所不惜。

  当然,我们可能一辈子都不会遇到这样的引诱,然而,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喜爱和嗜好,也因而在自知或是不自知的时机中,都会有被某种事物引诱的挑战。

  引诱你,在让你动心的极限之处。

  这引诱不必是二百万,或是名,或是利,或是一种感觉,一种喜爱,一种嗜好。

  几年前,一则美国最喧腾的社会新闻,是一位女子溜冰选手为了得到世界女子花式溜冰的冠军头衔,于是教唆自己的男朋友雇人将她唯一的可能的对手的腿打伤,让其无法出赛,结果她如愿以偿的得到了冠军,不过,随后美国警方查出内情,不只她的冠军被取消了,而且还被判刑入狱。

  对这位被关进监狱的女选手来说,她一生努力的目标就是世界女子花式溜冰冠军,对她而言要达到这个目标,甚至付出生命都在所不惜,所以恶向胆边生,凶狠的伤害了她的对手。

  这是一个人在极限之处受不了名利的引诱,于是超越了应有的分寸,犯下了罪恶。

  然而引诱一个人的事物,往往不必是很大、很特殊的东西,常常因为习惯、嗜好的缘故,一些小小的事物就随时都可以挑战让你动心的极限。

  爱喝酒的人,闻不得酒的香味,爱打牌的人,听不得麻将的搓牌声,好色的人,看不得美丽的女人。

  我有我受不了的引诱,你有你受不了的引诱,他有他受不了的引诱。

  但是,是不是就没有办法来解决这个问题?

  彻底解决是不太可能,但是,“缓解”让引诱比较不容易发酵倒是有些个办法。

  那就是给自己设下一个很大很大的底线,让自己为了更大的目标,而跳过较小的引诱,就像是大部分的小孩子会受到糖果的引诱,但是大部分的大人就不会受到糖果的引诱一样。因此,设定一个让自己能超越“糖果”引诱的目标,是一个方法。

  另外一个方法就是,“去爱”,一个人如果能够用爱心待人,那么即使受到了引诱,也不容易去伤害人,因为心中有了爱,不由自己的就会在引诱的挑战中,给自己设下一个底线。

  除此之外,或许,我们每个人都可以自己想想“适用”于自己的方法,因为我们自己最了解自己,不过自己想的,往往徒劳无功,因为,江山啊,易改,本性啊,难移。

后段话:

  二块钱是个大数目,还是个小数目?二块钱对于饥寒交迫的人来说,是个极大的诱因,所谓饥寒起盗心,不是没有缘由的。有人为了二百万害人,有人为了二块钱杀人,由于每个人的境遇不同,因此,就人们可能受到的引诱而言,我们无法将心比心的来看所有的人,更不能将自己的底线看作是别人的底线。

高达宏政论集 http://www.nownews.com/project/0007/688_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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