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八名法轮功学员遭酷刑后被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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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2日讯】湖南省株洲市八名法轮功学员于2008年4月被株洲市警察先后抓捕,期间被施以多种酷刑折磨。近日,株洲市警察在不开庭的情况下,秘密非法判处这些法轮功学员重刑。

据明慧网报导,湖南省株洲市警察2008年4月初对全市法轮功学员进行地毯式非法抄家,抢劫了影碟机、钱、电脑、法轮功书籍等。荷塘区国保大队大队长贺吾晋,副大队长唐某、强某、周宏等人对法轮功学员刑讯逼供,逼迫他们说出书籍资料的来源。

株洲市法轮功学员张和君、于珍玉、刘桂花、陈国、刘庆良、唐浩、李遵桂及冯爱玲,于2008年4月先后被株洲市警察抓捕,其中多名法轮功学员已经是多次被非法劳教、非法判刑。

53岁的张和君2000年就曾被非法判刑五年,在非法关押期间,因不放弃信仰,不讲违心的话,遭受了酷刑折磨;出狱后被迫害流离失所。于珍玉2002年1月被株洲市石峰法院非法判刑4年;50多岁的唐浩(男)2001年被非法劳教1年,2002年被株洲县法院非法判刑4年。

据知情人透露,张和君2008年4月11日在衡阳被抓回株洲市,被荷塘区国保大队迫害得很严重,被灌辣椒水,吊铐,右耳朵被打得听不清,右手没有知觉,右脚背骨裂,狱警还扬言要打毒针使其变成精神病。

在荷塘区国保大队,四个彪形大汉剥掉张和君的衣服,把她双手反扭铐在椅子靠背上,接下来就强行往嘴里灌东西,为了不使她叫出声,用抹布把她的嘴封住,然后往她鼻孔里灌辣椒粉、红花油、开水、脏水,用牙签往鼻子里戳辣椒粉,戳得鼻孔伤痕累累。

就在她痛不欲生、呼吸困难的时候,四个大汉一边两个抓住她的脚同时用力向后背拉。他们接着又用鞭子抽打她的脚,再用穿着皮鞋的脚踩、蹂她的脚,然后再抽再踩,直到脚背充血肿至四五寸高。他们累了要休息,就把她悬空铐在窗户上,每隔十至二十分钟就从头上泼一次冷水,就这样直到第二天早上八点多钟才把她放下来。

据悉,株洲市警察为了掩盖他们的罪行,在不开庭的情况下,近日秘密非法判处这些法轮功学员重刑,其中张和君被非法判刑十二年,其他法轮功学员有不少被判十年以上重刑。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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