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要闻

台金管会放宽现金增资发行普通价格折价成数

【大纪元2月17日讯】(大纪元记者庄丽存台北报导)为协助国内上市(柜)企业能顺利募集资金,金管会发函同意证券商公会建议,放宽国内企业现金增资发行普通或海外存托凭证(GDR)发行价格折价之成数,98年6月底(含)前向金管会申报之案件,其发行价得自原规范不得低于基准价格九成放宽至八成。

金管会表示为因应低迷景气,协助企业能顺利募资,针对放宽措施,采取配套措施,以保障股东权益。

金管会提到其中配套措施,一是发行价格低于现行所规范基准价格九成案件,应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并特别叙明原因、合理性、适法性及对股东权益之影响,另洽请承销商评估资金募足之可行性。

其次是发行公司应公告原股东可参与询价圈购之相关讯息,并于公开资讯观测站中公告相关讯息,以保障原股东权益。

最后是发行公司及承销商应注意不得有图利特定人且损及股东权益之情事。

另外金管会表示依现行券商公会所定自律规则规定询价圈购或竞价拍卖之现金增资案件,可采股数区间之弹性方式办理,应可降低包销风险,惟承销商在订定股数区间时,其区间原则不宜过大,应考量募资成本及资金募足可行性。

(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