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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绝狼师与家暴 防暴联盟提3修法方向

【大纪元12月22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徐瑞婷台北22日电)狼师性侵、亲人施暴等事件层出不穷,台湾防暴联盟今天建议,校务人员隐匿性侵案应连坐处分、媒体应成立自律公约并受法律规范、法官裁定家暴保护令时应强制加害人接受辅导。

根据内政部统计,2005年家暴通报案6万余件、性侵害通报案约5000余件;2008年家暴通报案约8万件、性侵害通报案约8000余件,历年家暴与性侵害案件持续增加。

年关将至,台湾防暴联盟在立法院举行年度回顾记者会,针对家暴、性侵与性骚扰案件的责任三方-加害人、校园及媒体提出3项修法方向。

防暴联盟副理事长赖美惠指出,教师法“狼师条款”11月上路,但狼师条款中“性侵就解聘”精神必须落实。部分学校性别平等委员会委员或者校务人员怕得罪校方,常隐匿校园性侵案件,使得受害学生无法获得协助。针对隐匿不报的校长、教师等校务人员,应该将连坐处分纳入奖惩与考核办法。

赖美惠表示,媒体在报导家暴、性侵害或者性骚扰事件时,过于钜细靡遗的细节内容恐将成为犯罪指导手册;新闻报业应该仿效卫星电视成立自律公约,主管机关并应修订对应的法律规范。

赖美惠说,家暴案件平均每2个月就有1则;如果丈夫对妻子施暴,妻子申请保护令,孩子或公婆仍会因为加害人是父亲、儿子而开门,使加害人顺利回到家中;受害人与加害人处遇计划应该落实,使保护令不会沦为一张废纸。

赖美惠表示,政府应该建制完善的庇护所,使受害人能够离开家暴场所,而法官裁定保护令予以受害人时,应该强制加害人接受心理辅导或其他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