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警方辩称不公布绑架案属惯例 遭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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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13日讯】(大纪元综合报导) 深圳发生绑架学童案后,针对社会质疑,深圳警方称不公布学生绑架案属国际惯例。(12月12日《广州日报》A22版)果真如此吗?从欧美国家的“儿童绑架报警系统”看,他们在遇到儿童绑架时,恰恰在第一时间向各类媒体公布信息,以便让公众积极提供线索,拯救被绑架的儿童。

最近几个月,深圳连续发生多起针对学童的绑架案,引起市民与学生家长的恐慌。10月份和11月份深圳连续发生三起学童绑架案。深圳警方于周五(12月11日)向媒体通报了三起绑架案的基本案情并证实,有关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但其中两案中的两名人质被绑匪“撕票”。

未及时公布受多方质疑

自几起绑架案被香港媒体率先披露以后,深圳公安便饱受社会各界非议,市民也一致认为深圳警方迟迟未向公众披露案件,造成全社会的恐慌。

有学生家长说,如果警方在第一时间公布第一起案件,特别是若能及时公布今年10月11月间发生的三起绑架案,引起家长及社会的关注,即使发生同类案件,被绑架者在学校和家长的教育下,也会有好的方法和绑匪周旋。

公安辩称不适宜公布是国际惯例

11日,深圳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助理、宣传处负责人周保军辩称,警方迟迟未正式公布学童绑架案的相关案情细节,是经过慎重考虑的,绑架等恶性刑事案件并非政府信息,贸然公开对侦查破案不利。周保军说,案件信息的公布要遵循一个原则,就是必须有利于案件的侦破。绑架案件的发案信息不适宜向社会进行公布,也是国际惯例。

欧美儿童绑架报警系统
 
据《新京报》报导,美国的儿童绑架报警系统,是以一位被绑架的9岁女童的名字命名的。自1998年起,儿童绑架报警系统实现自动化,叫做“Amber报警”(Amber Alert),2002年全国形成网络。

“Amber报警”要求,当儿童失踪被确认后,警报立刻传到电台、电视台、报纸、网站和地方互助组织、执法机关,把失踪者的信息特别是照片,以及嫌疑者的想像图及作案地点、车辆等特征,向公众公布,并设立热线电话,尽可能动员全社会寻找和提供线索。比如,绑架者可能到加拿大或墨西哥,美国边防警察会马上设置路卡检查,防止绑匪越境。美国和加拿大的儿童保护法很像,以保护18岁以下的青少年为主,因为占绑架案的51.93%。

英国的儿童拯救报警系统也和美国相似,一旦18岁以下的人失踪,警报马上传到电台、电视台及各类媒体,即便在首相或重要人士发表讲话期间,电台和电视台也要立刻插播寻人启示,把被绑架者的照片、特征、失踪地点、犯罪嫌疑人的特征公布出来,让听众、观众、正在路上驾车的人、各地警察马上睁大眼睛,看能否提供线索,因为救命比任何事都大。法国、德国、比利时、希腊都有类似系统。2008年4月,欧盟建立了泛欧洲的“儿童绑架信息热线”,已有11万使用者,创办者也是一位失踪儿童的父母。

由此可见,儿童被绑架的国际惯例不是不公布,而是在第一时间快速公布,以便让更多人提供侦破线索,让全社会警惕类似案件发生。警方为破案可以不公布案情细节,但公布被绑架者及嫌疑人的基本信息,却对拯救生命、抓捕凶手极为有利。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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