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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吁大陆当局 协助解决台商智财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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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30日讯】(大纪元记者于倩综合报导)2009年两岸著作权论坛30日在台北举行,台湾经济部智慧局代表台湾出版界、音乐界,针对中国“行政审批”及若遭侵权如何处理等问题,向中国提出可否为台商设立专属咨询窗口。

由台湾全国商业总会主办的“2009两岸著作权论坛”,30日在台北举行,大陆方面派了29人出席。台湾经济部智慧财产局局长王美花表示,两岸交流越来越频繁,一方面大陆有不少百科全书等文化书籍希望来台和厂商洽谈授权的问题,另一方面,像台湾流行音乐进入大陆市场,也有不少涉及著作权的问题,希望对岸能够协助。

王美花表示,不少台湾流行音乐业者反映,台湾音乐人所出版的唱片在大陆虽然很风行,但收到的权利金却不成比例,这只是单纯的商业行为,还是有官方介入的空间,希望能和大陆智财官员进行沟通,并且获得解答。

有些台商反映,像是出版品、音乐、电影等等要在大陆出版,必须经过大陆审批和许多行政关卡,但究竟是要送哪些单位,他们并不清楚,也希望大陆方面能够专门为台商设立一个窗口,并减少行政关卡。

王美花表示,国内出版、音乐及电影等领域代表,一再向智慧局反映,对于处理侵权方式,中国则有“行政查处”,若在中国遭到侵权,不清楚要如何处理。

对此,中国国家版权管理司执法处处长赵秀玲在论坛中回答,须先检视具体侵权行为才能判断,但基本上,中国处理侵权行为分为承担民事责任(到法院打民事官司),以及由行政机关查处。

她回答,行政机关会进行查处,通常是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恶意侵权以及侵犯较多权利人,在这种情况下由行政机关打击效果较好;若侵权行为特别严重,且构成刑事责任,仍可以透过刑事司法保护途迳维权。◇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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