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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立委质疑贿选有新招 法务部:深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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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30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李明宗台北30日电)立法委员质疑已有请选民发文宣或“顾票箱”等贿选“新招”,法务部次长黄世铭今天在立法院答询时表示,若劳务支出与代价不相当或不成比例,就会构成贿选。

12月5 日将举行县市长、县市议员与乡镇市长选举,民主进步党籍立委余天、蔡煌琅在立法院内政委员会表示,目前已有新贿选手法。候选人可能会请选民发文宣,或每个投开票所请20到50名选民监票,再发给劳务报酬,以这两种方式贿选。

黄世铭表示,随检警调机关抓贿选技巧改进,候选人手段也愈来愈高明。若假藉发劳务报酬,达到贿选目的,就构成贿选要件。相关个案必须深入了解,但以发劳务报酬名义,达到全面买票目的,就构成贿选罪。

他说,以类似发“走路工”费用,实务上构成贿选罪,检调机关会深入调查。

幽灵人口部分,黄世铭表示,“幽灵人口”定义是,为了选举,投票4个月前才迁户籍,投票结束后就迁走。若为就业或就学因素,户籍原本就设在选区,不涉及幽灵人口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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