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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实施新法律 2名外籍偷渡客打工被判刑

【大纪元11月20日报导】(中央社记者王曼娜香港20日电)为遏止外籍人士偷渡来香港打黑工,香港上周实施新的入境条例后,法院今天重判2名偷渡来港打工的南亚裔男子分别入狱6个月及15个月,以收阻吓之效。

香港入境处发言人表示,1名27岁南亚裔男子今天在沙田裁判法院承认偷渡来港后接受雇佣工作的控罪;雇主是1名46岁的香港居民,他也承认雇用非法入境者的控罪,两人各被判入狱6个月。

今年11月14日香港实施新的入境条例后,当局展开反黑工行动,这名南亚裔男子被发现在荃湾一个停车场的货物装卸区搬运布匹。

另1宗涉及1名35岁非法入境的南亚裔男子,他被发现在葵涌一辆货车上卸下货物。他今天在法院承认偷渡来港后从事雇佣工作的控罪,被判入狱15个月。

发言人强调,新例生效后,非法入境者在港接受有薪或无薪的雇佣工作、开办或参与任何业务,都属违法,违例者经定罪后,最高可被判罚款港币5万元及监禁3年。

发言人提醒雇主聘用非法劳工也属违法,违例者经定罪后,最高可被判罚款港币35万元及监禁3年。

今年3月香港法院裁定一批外籍非法入境者以“酷刑声请”名义申请留港的司法复核胜诉后,吸引大批南亚裔及非洲裔人士由中国大陆“蛇头”安排偷渡来港打工。

所谓的“酷刑声请”,就是南亚裔及非洲裔人士声称在自己国家遭受政治迫害或受到酷刑,在港申请寻求政治庇护,但在等候法庭审讯及审核“酷刑”身份期间,能以“行街纸”(临时身份证明文件)在港打工。目前约有6000名外籍人士以“酷刑声请”名义留在香港。

为遏止外籍人士偷渡来港潮,香港今年11月14实施新的入境条例,严禁所有非法入境者包括申请“酷刑声请”人士在港打工,最高刑罚为罚款港币5万元及监禁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