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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员控诈领健保 宏恩医院澄清卫生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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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2日报导】 (中央社记者陈虹瑾台北2日电)台北市议员林奕华今天指控,北市宏恩医院以生病住院的“幽灵医师”,诈领教学医院健保点数差值及教学补助款。院方澄清无诈领意图。北市卫生局表示已介入调查,若属实将开罚。

林奕华今天召开记者会表示,依卫生署规定,医院若要申请评鉴成为乙级教学医院,至少要能提供内、外、妇、儿、麻醉、放射及病理科的诊疗服务,并且每个科别至少要有1位专任医师。

她说,北市宏恩医院在91至95年获评为“乙级教学医院”期间,放射科唯一有执业执照的林姓专任医师生病住院,自91年7月就无法看诊。但宏恩医院为取得乙级教学医院评鉴申请资格,仍继续登录林姓专任医师的执业资格,甚至在医院检查报告上盖有林姓医师的章,直到96年5月林姓医师因病过世,医院才注销执照。

林奕华表示,根据医师法规定,“医师歇业或停业时,应自事实之日起30日之内报请原发执业执照机关备查。”她说,宏恩医院91年底接受教学医院评选时,林姓医师生病住院未执业已有半年,显然医院是以“幽灵医师”名义,诈领教学医院健保点数差值及教学补助款。

对此,宏恩医院院长林鸿章受访时回应,院方没有诈骗健保局经费的意图或行为。他解释,林姓医师为部门主管,并非临床医师,“即使生病仍能盖章背书。”

此外,林鸿章表示,院方查无林姓医师的请假资料,“不是很了解当年情形。”他坦言,院方确有行政疏失。

对议员质疑为何卫生局迟迟没有发现?北市卫生局副局长陈正诚在记者会中说,经议员提醒,已调查、重新检视宏恩医院相关文件。

陈正诚说,调查后发现病历文件上除林姓医师盖章,还有另1名医师的章。卫生局今天派员赴宏恩医院查察、请院方提出说明。若议员所述情节属实,将依医疗法开罚,处以新台币1万至5万元不等罚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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