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台财政部:消费券兑付比例逾99.6%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11月12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高照芬台北12日电)财政部委托台湾银行等13家金融机构自今年 1月19日起,办理营业人兑领消费券款项;截至11月2日止,消费券兑付计新台币829.3亿元,占消费券发放金额832.626亿元的99.6%以上。

为提振民间消费,维持国内经济成长动能,政府自今年 1月18日起发放振兴经济消费券,并规定持有消费券营业商家应于10月31日前完成兑领。今年10月31日适逢假日,故顺延到11月2日。

财政部指出,依据台湾银行回报资料,截至消费券兑领期限止(98年11月2日),消费券兑付金额为新台币829.3亿元,占消费券发放金额832.626亿元的99.6%以上。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