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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追税千万台币 林志玲:不解和遗憾

【大纪元10月7日讯】(大纪元记者郑宜芬台北报导)台湾财政部今年把艺人列为重点查税对象,就连第一名模林志玲也被追税。林志玲对于演艺人员身份遭否定感到不平,无奈的说:“不解和遗憾。”表示为了自己和其他艺人的权益会再上诉。



被查获漏报92年到94年间的综合所得税,林志玲委屈的表示,对于收入认定的问题有些不解,希望上诉给个说明。(摄影:林柏东/大纪元)



林志玲被查获漏报92年到94年间的综合所得税,她提出诉愿案却遭驳回,必须补交千万税款。林志玲主张她的收入是“执行业务所得”,依法可扣除45%的必要费用;但国税局认为,她的所得是“薪资所得”,在当时只能扣除7万5千元。

林志玲对诉愿案结果大表不解,她表示:“政府怎么规定我们就怎么做,我们都有依政府政策交税,以往劳保健保都这样算,现在突然说我不是艺人,等于是否定我的身份。”一直以来她的收入都交由会计公司处理,照理说不会有漏报的情形。

第一名模光环大,志玲周围的工作人员也表示追税事件是财政部拿她来开刀,她委屈地说:“我很不解,艺人表演工作应该可以被认定,模特儿都是这样的扣缴凭单,10几年来都是这样,现在却说我的身份是打工性质员工,等于是否定我的身份和专业,希望得到一个答案。”◇



林志玲(摄影:林柏东/大纪元)


林志玲(摄影:林柏东/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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