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士顿

大同村购买案终止

【大纪元1月24日讯】(大纪元记者仇锦波士顿光报导)纽英仑中华公所于20日晚召开2009年首次公所例会,会议内容丰富,气氛祥和热烈,预示了新一年的新气象。

会上最受瞩目的议题是大同村提交最新报告──决定终止购买大同村一案。由大同村联谊会会长余仕昂向中华公所董事们公开宣读了一封信件。信件中称“对于购买大同村物业之问题已于2008年12月20日,召开大同村全体村民大会作出最后讨论决定。”并谓由于大家意识到“居者有其屋”并不是等于“可以交给子孙承受”。因此,最后在村民投标表决结果以绝大多数票通过“不赞成购买大同村物业”。

至此,在华埠内外一场关于是否买卖大同村的马拉松式争议到此画下句点。据了解,华埠的大同村是在1994年,由黄述沾任职中华公所主席期间购买下来,合法成为公所之物业,全权由纽英伦中华公所管理。

由于有数个团体曾表明反对中华公所将大同村物业卖给大同村联谊会,至今中华公所董事会对卖出大同村物业问题仍未表决通过。因此,波士顿重建局在2004年致函中华公所,要其将大同村物业卖给大同村居民。时至今日已经过五年时间,对此问题,买卖双方始终未达成共识。因此大同村联谊会这一决定可化解与社团之间的不和谐。

大同村信件还称“纽英伦中华公所是由纽英伦六省华人社团、华人姓氏团体组织而成。乃全侨最高之机构。领导侨社,为全体华人谋福祉。历史悠久。对于中华公所所拥有大同村之物业,即是全侨之产业。乃众望所归。”

信中最后提到“现在,大同村全体居民向纽英伦中华公所特别要求─保留购买大同村物业第一优先权利。”“如果将来纽英伦中华公所一定要将大同村物业卖出时,请预早通知大同村居民。”

对于这封信,有董事质疑能否将2004年波士顿重建局致函纽英伦中华公所的这份文件呈交给中华公所,以示见证。对此,余仕昂会长表示同意。董事们对大同村居民的决定均表示欢迎和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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