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要闻

金酒回馈券 金门县民每人领1万800元

【大纪元1月16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倪国炎金门16日电)金门县议会今天通过金门县政府所提回馈县民提案,全县县民今年内将可领取价值新台币1万800元的金酒回馈券,分清明、端午和中秋三节领取,约需10亿元支出。

金门县议会第四届第15次临时会议上午审议县府提案,由议长谢宜璋主持,其中金门酒厂实业有限公司回馈县民提酒券实施办法草案,最受瞩目,顺利通过,形同是消费券的金门版加码。

根据县府原拟的草案,以年满20岁以上县民、且于民国95年12月31日以前设籍金门者为主要对象,每人可于今年的清明、端午、中秋节各领取价值3600元的金酒提酒券,也就是一人一年可领1万800元的金酒券。

不过,县议员李沃士、杨应雄、李丽貌等认为全名应改为金酒回馈券,并提议受惠县民年龄应取消20岁限制,他们提议获得大会一致通过,决定以今年1月16日以前出生县民皆能领取金酒券。

此外,县议会也通过决议,由县府财政局会同金酒公司比照消费券发放模式,研拟金酒券发放作业要点,针对全县约2万8000名非实际居住的“幽灵人口”,利用发放金酒券进行清理。

对于议会通过金酒券回馈县民办法,金门县长李炷烽指出,今年是古宁头战役60周年,县营金酒公司经营有成,应适度回馈县民,县府是帮中央办理补偿,希望引起台湾对金门饱受战争苦难有更深刻的了解。

金门县政府财政局长黄景舜表示,全县户籍人口现有8万4000多人,除去寄户、空户外,估计发放金酒券约需10亿元支出,将由金酒公司98年度实物捐赠县府预算额度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