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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来源不明罪修法 列10/3台立院院会议程

【大纪元9月30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慧真台北三十日电)立法院程序委员会今天将行政院所提增订“公务员违反财产来源不明说明义务罪”的“贪污治罪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列入十月三日院会报告事项。另外,国民党籍立委吴育昇等人主张卸任总统、副总统若经一审判决有罪,应暂停礼遇的卸任总统副总统礼遇条例修正草案,也列入议程。

立法院中午召开程序委员会,排定十月三日上午院会行使大法官人事案同意权投票,十月三日下午院会对行政院长施政报告继续质询。

另外,行政院所提“贪污治罪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增订“公务员违反财产来源不明说明义务罪”,列入十月三日院会报告事项。

吴育昇等人所提“卸任总统副总统礼遇条例第四条条文修正草案”,主张卸任总统、副总统若经一审判决有罪,应暂停礼遇;若经三审定谳判决无罪后,再补发礼遇金,也列入院会报告事项。

列入十月三日院会报告事项的还有:取消营利事业未分配盈余课征百分之十规定的“所得税法删除第六十六条之九条文草案”、明定继承制度以限定继承为原则及修订延长限定继承申报期间的“民法继承编部分条文修正草案”。

有关现行“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第十七条之一”规定,大陆配偶在台湾地区依亲居留者,得向主管机关申请许可,受雇在台湾地区工作,国民党籍立委张显耀等人提案删除此条文须申请许可及授权主管机关订定办法的规定,也列入十月三日院会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