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劳基法增订台风假 劳委会:应审慎衡酌

人气: 57
【字号】    
   标签: tags: ,

【大纪元9月14日报导】(中央社记者翁翠萍台北十四日电)有媒体质疑劳动基准法没有“台风假”对劳工不公平,行政院劳委会今天表示,企业的态样太多,由政府一体规范民间企业的运作如台风天放假等,是否适当?仍应审慎衡酌。

劳委会上午发布新闻指出,台湾地区台风频仍,劳资双方最好在平时即透过协商,约定台风来临时的出勤准则,以兼顾劳工安全、企业营运与公众利益,台风发生时,如果由政府决定劳工停止工作,并不适宜。

劳委会说,台风等天然灾害来袭时,仍然有许多人必须在工作岗位上,克尽职责。因为天然灾害是属于不可抗力的事由,所以劳工如果确实无法到工,雇主不得视为旷职,也不得要求劳工请事假;但天然灾害也难归责于雇主,因此,依照民法相关规定,雇主可以不发给当日工资。

至于应否增订“台风假”?劳委会表示,各方有不同意见,但是,任何规定,除应兼顾双方权益的平衡外,也必须考量其他公众利益以及是否可行。据劳委会了解,已有不少企业在台风等天然灾害发生时,除了比照公务部门停止上班,而且工资依然照给。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