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私吞捐款 拒绝给患癌女儿治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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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11日讯】2007年4月的一天,安徽省阜阳市李芳芳和于军7岁的女儿小静查出患有神经母细胞癌——一种极罕见的恶性癌症。家人四处奔走,借助媒体力量筹集了数万元善款。不料,丈夫、公公、婆婆拿了募集的捐款却不给孩子治病,李芳芳无奈将丈夫和公婆告上法庭。近日,阜阳市颖州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丈夫一家共同给付妻子剩余款项37300元。

7岁女儿患上罕见癌症

据浙江在线报导,去年4月女儿小静查出患有神经母细胞癌,焦心的李芳芳和丈夫、公公、婆婆带着孩子赶到省立医院治疗,经过一次神经母细胞瘤切除术之后,5月16日,小静出院回家。此后,她将接受一系列费用不菲的后续治疗。面对难以负担的高额医疗费,李芳芳一家向社会和媒体发出求救。

经媒体报道,小静获得了大量社会爱心捐助。然而,丈夫和公婆却突然停止支付孩子的治疗费用。

昨天,浙江在线记者见到了在小巷里打扑克的李芳芳的婆婆。老太太说,“我从来没说不给孙女看病,只是家中实在没钱了。”她说,前期化疗时,费用全是家里出的,募集到的善款全部花完了。

对于丈夫和公婆“没钱”的说法,李芳芳不同意。“有钱,别说家里在阜阳还有2处房产,就连捐赠的钱还没花完。”李芳芳说,丈夫的单位不错,收入在阜阳并不低,没有钱给孩子治病,说不通。

“很可能花了钱也治不好”

于军的辩护律师认为,按常理,一般人遇到子女重病,砸锅卖铁也会给孩子看病,“但人与人不一样,小静的病实在太重了,很可能花了钱也治不好。” 律师说,医生的诊断结论是,换骨髓的成功率为50%,之后的复发率也是50%,而且安徽省目前仅3例神经母细胞癌患者,前2例已死亡,只剩下小静一个活着的病人。

“医生虽说病难治,但没说治不好啊!”李芳芳认为,只要有一丝希望,都要让孩子活下去。医生告诉她,目前孩子身体状况较好,适合进一步治疗,有治愈的希望。

善款数额夫妻各执一词

对于家里的2处房产,李芳芳的婆婆说,房产不是儿子的,而是自己的,卖房子给孙女治病的事,提都不要提。于军的辩护律师说,于家确有两套房产,但都是又小又旧的老房子,卖不上高价。此外,对于家中募集的善款数额,双方说法也不一致。李芳芳认为有十余万,夫家却称只有几万元,早花完了。

小静共获得多少捐助?从当地媒体的报道中可见端倪。

在募捐的后期,据某媒体2008年3月22日报道:“阜阳各界在获悉小静的病情后,先后举行义卖和爱心捐款等活动,共计筹集医疗费近十万元。”而小静的父亲对媒体报道的捐赠数字并不认可。

法院判夫家返还剩余善款

为了孩子的生命权,李芳芳在一个人无力支撑时,将丈夫和公婆告上法庭。她诉讼的理由是:丈夫和公婆不当得利。

法院一审判决的结果是:小静的父亲收到的捐款、保险理赔款及因小静患病得到的救济款、领取的低保款(记款至2008年5月)等计97396.53元,扣除为小静支付医疗费及杂项开支费用计60096.52元,所剩款为37300元。颖州区法院认为,3人应将该款用于给小静治病,继续占有该款没有合法依据,属不当得利,现小静继续治疗需要该笔款项,父亲等3人应将剩余款项全额给付。

此后,小静的父亲以判决超出诉讼要求为由提出上诉,小静的母亲也提出上诉。今年8月14日,经协调,双方同时撤诉,同意按照一审执行。(文中人物除律师外均为化名)

伦理学家:不可思议

阜阳师范学院一位伦理学专家得知此事后,直呼“不可思议”。他认为,如果有钱却不给孩子看病,就是坐视他人死亡,对生命的极端漠视。人们对利益的过度看重,道德和良心的极度缺失,使一些人走向极端,成为纯粹的利己主义者。

阜阳市妇联一位负责人说,现在小静母女已离开原先的家,寄居在娘家,她担心的是,小静小小年纪就看尽人间冷暖,如今做任何事都小心翼翼,在她幼小的心灵里,不应该承担这么重的压力。这位负责人认为,捐款就是给孩子治病的,如果通过捐款不当得利,应该被推上道德的法庭接受审判。(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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