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要闻

台立院同意王建煊任监察院长

【大纪元7月4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李明宗台北四日电)台立法院院会今天上午行使监察院长被提名人王建煊、副院长被提名人沈富雄同意权投票,王建煊已获超过五十七票同意票,笃定获立法院同意为第四届监察院长。

王建煊,1938年生,国立政治大学财政研究所硕士、曾任经济部次长、财政部长、立法委员,现为台北市内湖社区大学校长。

中华民国宪法增修条文规定,监察院设监察委员二十九人,并以其中一人为院长、一人为副院长,任期六年,由总统提名,经立法院同意任命之。

立法院职权行使法规定,行使同意权时,不经讨论,交付全院委员会审查,审查后提出院会以无记名投票表决,经全体立委二分之一以上之同意通过。

前中国国民党籍立委李纪珠转任行政院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后,立法院现有一百一十二席立委,即被提名人要跨越立法院同意门槛,须拿到至少五十七票同意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