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卫东、张振水:来自弱势群体的呼救呐喊

中央企业的这些违法行为该由谁来为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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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21日讯】我现在是一名被中国化学工程集团公司强行解除劳动关系的失业职工, 曾于1995年经街道办事处劳动科的介绍到国资委监管下的中国化学工程集团公司担任电工, 因在2005年向该公司提出要求续签《无固定期劳动合同》,被该公司在所签的《劳动合同》到期后,又连续用工五个月之后才以转变”用工方式”为借口强行单方面强迫解除了我与该公司的劳动关系。

其间,该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就没有为我办理正式招工手续,被辞退后也没有及时的为我办理各项社会保险。而且还长期仰仗自身是国家中央企业,肆无忌惮的剥夺侵占我在公司工作期间,所应该享有的各种应得经济利益与平等人权,无视国家《劳动法》中的有关政策,不但不给我办理正式招工手续,并且在历年签订的《劳务协议书》上不实事求是的大做文章,并以我不是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为由不给缴纳各项《社会保险》,欺瞒、克扣工资、加班费与各项福利待遇,还长期违反《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中最低工资的标准规定,原来承诺我办理完解除劳动关系等手续后补发所拖欠的工资与加班工资至今也未兑现,中国化学工程集团公司的行为严重侵害了劳动者的个人权益,致使我在经济上蒙受损失,在精神上忍受痛苦。

此后,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与人格尊严我就上述问题持续的向有关部门寻求救助。可是劳动仲裁与法院又以时效作为袒护中央国企的依据与不予受理的理由,其它相关部门,他们就更都是相互推委,总之就是不敢管.可作为我来说又是上天无路入地无门,真是令我欲哭无泪寝食难安诉苦无门。现在全国人民上上下下都在认真贯彻学习党中央提出的”和谐社会,以人为本”的制国理念。可是, 中国化学工程集团公司在先前不但没有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事后反说单位的作法是”不合理,但是合法”, 并还说:”你不服就上告去,我们不怕.还说有本事找胡锦涛去,他能给你解决问题”。为什么单位给我造成的经济损失要让我个人来承受? 难道这就是中央企业对待一名普通劳动者的作法吗?难道这就是中央企业对”和谐社会,以人为本”的理解与领悟吗?难道中国化学工程集团公司所做出的那些违反《劳动法》的事实与剥削侵占职工合法权益的事情就这样故息养奸起来无人敢管???

我们现在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法制国家,为什么还有一些少数高层领导干部身为共产党员就是不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不顾及社会的和谐、安定与以人为本,为什么敢职权大于法律?国家有政策,他们有对策?根本就不把国家政策和法律放在眼里?像这样的党员干部还能任用吗?就是因为他们极少数的一些人,却严重影响败坏了党和政府在广大人民群众中的公正形象,他们的所作所为还是人民的”公仆”吗???

自古道:”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可我满怀一腔的冤屈与愤恨又是万般的无奈,只能向新闻媒体与广大同情社会弱势群体的热心人士来诉说自己的被央企剥削压迫的冤情,寻求为我申张正义解决困境的方法,维护自己本应享有的各项合法权益。揭露央企利用国家和人民所赋与的”企业自主权”凌架于国家所颁布的各种法律、法规之上,肆意歧视和无视劳动者的基本人权,任意欺压和剥削劳动者的黑暗面, 同时也恳请相关的部门核实查办此事,让该公司还给我工作的权力、住房的权力、享受劳动者人权平等的权力,以此来体现党中央所倡导的”群众利益无小事”的优良传统与承诺,为社会上的弱势群体主持公正!!!

最后再次恳请广大关注弱势群体的新闻媒体与热心人士,为促进人类社会的和谐安定与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

维 权 声 讨 、控诉人 :张卫东、张振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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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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