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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稽查包装水:不得宣称疗效

【大纪元6月2日讯】(据中广新闻记者林丽玉报导)台北市卫生局稽查市售的‘包装饮用水’,一共查验了173种产品,其中3件不合格;不合格的原因是营养标示与规定不符、营养标示数值错误等,已经要求限期回收改善。

台北市卫生局表示,国内生产的包装饮用水,业者在外包装上,必须要正确标示食品标示及营养标示,也需要加注‘水源别’及‘水源地点’,不过进口包装饮用水,不需要标示水源别及地点,而这次抽验的173种品项的包装饮用水,一共有8316件产品,查到三件不合格,包括进口的Vittel矿泉水、Snowy mountain天然矿泉水、及矿翠矿泉水,卫生局药物食品管理处长姜郁美表示,已经违反食品卫生管理法,要求业者限期回收改正,并且可以依照第三十三条第三款,罚处三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卫生局表示,市面上的包装饮用水琳琅满目,民众选购时,要注意水质不得有杂质、包装破损或不完整,有没有超过一年的保存期限等,另外包装水属于一般食品,不能夸大不实或宣称疗效,例如标榜能量水、高氧水等,民众如果发现有产品违法,可以打药物食品消费者服务专线检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