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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青:绝食日记(十一)

【大纪元6月12日讯】今天,2008年6月11日,星期三,我的第31个绝食抗议日。

今天早上下雨,九点之后,天气转晴。现在17:35,西斜的阳光从窗外照进来,铺陈在我的书桌上,照在我的身上。阳光太强,我不由得抬眼看看,窗外一个金灿灿的太阳。瞬间的错愕,我以为太阳就在这一方天空,细看才知是映照在窗户玻璃上的天空和太阳。在这样的阳光照耀下,我打开月光宝盒记事本,写下今天的绝食日记。

今天的星期三刚刚到来的时刻,我还没有睡觉,正在给儿子金宝读故事书。不久,窗外就有下雨的声音传来,伴随着雷声。雨下得不小。

早上,收到律师胡啸发来的信息。他说:他近日将来广州广东省监狱管理局,办理郭飞雄案申诉事宜的律师会见手续。

为案件的申诉,郭飞雄多次给律师写信,前几次的信件律师没有收到。近期的信件,莫少平律师收到了。律师给广东省梅州监狱邮寄了相关的手续,并电话交流,梅州监狱狱政科警察对律师说:郭飞雄本人还没有向监狱提出申诉的要求。律师胡啸打电话告诉我:让我写信或者在下次会见郭飞雄的时候让郭飞雄向梅州监狱提出申诉要求,免得监狱以此为由,阻扰律师会见。

今天收到胡啸的信息,我们电话交谈后,才知现在梅州监狱给律师回函,说办理申诉以及要求会见郭飞雄,要到广东省监狱管理局办手续。

我原打算亲自去一趟广东省监狱管理局,为此,我从网上查找地址,也找到了监狱管理局的电话。我打电话过去询问情况,在我说明是为案件申诉的事,要来监狱管理局办理律师会见的手续时,接电话的人员告诉我:找监狱管理局狱政科询问,并告知电话。

我打电话到狱政科,说我想知道案件申诉以及律师会见办手续的情况。接电话的警察问:是谁的案件?我想他可能不知道情况,所以我说:是一个经济案件,在梅州。他告诉我:案件申诉,申请律师会见,要带齐相关证件:委托书、律师函、介绍信、律师证、身份证。并且,会见的律师要一起去办理手续。不能由一个律师代办手续。我问:一般多长时间能够得到答复,因为律师打算明天就过来,所以想知道多长时间能够办好手续。如果时间太长,明天来就不合适。安排下周来,可能会有把握些。

警察说:一般只要证件齐全,办手续也很快。说很快是不是当天就能办好,我问。警察说:这要看情况,一般是很快的。看来话只能说到这样,于是,我感谢他后挂断电话。

我告知胡啸这些情况,他说:一般办手续,一个人就可以的。以前在广州看守所见郭飞雄都是胡啸先办好手续的。我告诉他监狱局的电话,他们直接谈更好。后来得知:他们交谈情况也一样:必须要参加会见的律师一起亲自去办手续;办手续的时间多久不能确定,可能会有领导出差等等临时的问题。

比郭飞雄案申诉更重要的事情是:去年被拒绝入学而失学一年的儿子金宝是否能在今年获得许可入读小学。儿子的入学申请是被学校接受还是拒绝,在近期就能知晓。

──转自《自由亚洲电台》(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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