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韩国会立法严惩性侵犯 电子追踪器戴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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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22日报导】(中央社首尔二十二日法新电)南韩国会今天通过一项法案,将强迫被定罪的性侵犯戴上电子追踪器,最长期限可达十年。

原始版本的法案要求性侵犯戴电子追踪器的最长期限是五年,从九月开始实施。但国会议员予以修改。他们表示,为了遏阻快速激增的性犯罪,必须采取强硬措施。

当局希望电子监视装置能够协助追踪性犯罪者。专家表示,百分之八十三遭定罪的性犯罪者会一再犯案。

国会同时通过另外一项法案,将性侵十三岁以下儿童的最高刑期,由五年增加至七年。

南韩的法务部正在研议一项法案,对于性侵并杀害儿童者,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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