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嘉义男子代购毒品供友人施用 判刑1年2月

人气: 7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5月12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黄国芳嘉义市十二日电)嘉义市民杨明学明知国中时期同学有吸食海洛因习惯,去年七月起,多次向不详男子购毒供友人施用,嘉义地方法院审结,审酌被告多次受托代购毒品,帮助他人施用,不仅戕害他人身心,也危害社会秩序,应执行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全案仍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二十四岁的杨明学,得知国中时期李姓同学有吸食海洛因习惯,且无购买海洛因的管道后,主动告知有管道可以购毒,自九十六年七月底起至同年九月七日止,共十次帮助李姓男子购买海洛因。

被告接获李姓男子欲购买新台币五百至三千元不等海洛因的电话后,再联络贩售毒品的不详男子约定交易时间地点,李男都在交易地点附近等候,由被告代购毒品,供他吸食,直到去年九月七日李男被查获,警方循线查获被告杨明学。

被告坦承代购毒品供友人吸食,警方一度怀疑被告是在贩毒,不过,李男在侦讯及法院审理期间一再证称,被告在交付海洛因时,常常会要一些海洛因吸食,若被告是在贩毒,时常在卖出海洛因,再向购毒者索讨毒品供自己施用,显然与常理不符。

嘉义地方法院审结,审酌被告明知海洛因戕害人体健康及危害社会,还多次受托代购毒品,帮助他人施用,依被告帮助他人施用第一级毒品,各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应执行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