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新忠:请相关部门绝对保护我的人身安全

人气 1
标签:

【大纪元4月26日讯】按:写这份请求,并不是说我怕死。我一直认为:人,死要死得有所值得。在同广州市公安局邪恶警察的八年英勇不屈抗争中,我曾向世人许下了有名的诺言:世界上的事,没有怕与不怕之分,只有值与不值之分;所以有人为钱财、情爱豁出去,也有人为正义和良知豁出去!(见网贴《正义一直在行动》之长篇纪要)。鉴于今天在法庭上发生的卑鄙恶劣状况,我不得不向相关部门写下这个请求。

本人情况概要:彭新忠,男,湖南桂阳人,九一年毕业于湘潭大学。2005年3月24日因介入检举涉嫌巨额受贿的前郴州共产党市委书记李大伦和纪委书记曾锦春,被李、曾掌控下的法院枉法判刑四年。2007年9月8日刑满释放。2007年12月13日向全国人大、最高法院、湖南省人大、湖南省高院、湖南省高检院呈交了申诉书。

以下是今天下午发生在长沙市中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曾锦春涉嫌巨额受贿一案的法庭上令人震惊、影响极为恶劣的威胁事件【郴州开审前纪委书记 证人当庭遭威胁】。

起因:昨天(即4月23日)上午庭审将结束时,面对司法审案人员和全国数十家媒体的记者及上百名旁听人员,曾的十多名亲友公然藐视法庭,指责公诉人员,并称冤枉,大有要大闹法庭之势。从郴州赶来的十多名腐败重灾受害人实在忍无可忍,勇敢地站出来进行反击。我是其中之一。我从次完全暴露在曾锦春亲友的视线里。今天上午八点左右,我从法院二楼上电梯时,遇上了曾的四名女性亲友。她们在电梯里一见我就辱骂我。我说,你们还敢骂人啊。她们回答说,就是要骂。进了法庭,她们继续谩骂,并当着几个法警的面,把装早餐的食品袋和吃剩的食物扔在法庭里。刑二庭的一名副庭长和多名法警向前劝阻无果。副庭长只好指挥几名法警将其中一名最嚣张的亲友抬出法庭。其亲友高喊:”警察打人了!”今天整个上午的庭审中,曾的十多名亲友几乎一直在用仇视的目光不断注视我。

遭受威胁的简要情况:下午四点左右,昨日闹得最凶的那名亲友(身材较胖,前颚头无头发,圆脸,后来听说他叫欧阳利红,是郴州市苏仙区供电局的职员)突然从另一排座位坐到我身边来。坐了一会儿,他主动和我搭仙说话,要我把起诉书给他看看。我说没有必要,一方面,你应该有这份起诉书;另一方面,你我都明白,你是曾的亲友,我是曾的受害人,但我对曾仍持宽容态度。遭拒绝后,他心情很不悦,两只手紧握拳头,不停在他自己胸前晃动,大有摩拳擦掌之势。大约又坐了十分钟后,他离开座位好像上厕所去了。我趁机迅速换到了第四排座位,和媒体记者坐到一起。一会儿后,他回来了。当他发现我换到第四排位子时,他又走到我身边来坐下。几分钟后,他又找我要起诉书看。我还是说没有必要,再次拒绝了他。这时(五点十分左右),他简直是恼羞成怒,用手指着我,威胁说:”给不给!”我说:”不给!”随后我当即向审判长报告了刚才遭到的威胁。全庭惊愕!随即数名法警跑来制止。尔后,数十名法警赶到了法庭,并把他带出法庭问话,进行训诫和警告。下午庭审结束后,我要求法院方面就今天下午发生的法庭威胁事件做笔录。六点左右,我在法院北楼电梯口碰上了该院的周副院长,并向他反映了下午在法庭上发生的异常状况。约六点半,该院的吴冀湘(刑二庭庭长)、张湘毅(法警支队长)、兰志龙(副庭长,李大伦案的审判长)、黄时丰给我做了情况见证笔录,并承诺在法庭上会绝对保证我的安全;在明天的庭审中,会对我进行特别保护。在庭审中,曾的亲友如此嚣张,藐视法庭;可见曾锦春当年在位掌权时,在其纵恿和庇护下,这些亲友是多么的恶毒和无恶不做啊!曾锦春罄竹难书,由此可见一斑。

郴州腐败窝案,涉及上百官员,加上其亲友,总人数有数千之众。这伙人心肠毒辣,在社会上的势力盘根错接。显然我已处在他们几千人的包围之中,我的人身安全受到了极大威胁。为此,我特请求相关安全部门必须绝对保证我在郴州和全国其它地方的人身安全;同时也要绝对保证其他举报人员在郴州和全国其它地方的人身安全。

我始终坚信:邪不压正!!

过去式罪犯:彭新忠

2008/04/24

──转自《六四天网》(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相关新闻
建议南水北调补偿机制 中共官方态度保留
投书:抵制家乐福的背后
披露迫害实情被抓  曹东妻诉夫冤情
让人流泪的信:“请救救我们的奶奶”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