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佳遭文字狱 民团吁港人关注大陆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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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14日讯】(大纪元记者梁路思/林怡报导)大陆著名维权人士胡佳在北京奥运前夕被判刑的事件,引起国际间对中国人权状况的高度关注。香港记者协会和国际记者协会及前线分别就事件举办论坛及研讨会,呼吁中共当局改善人权。

胡佳案反映颠覆罪厉害

中国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王友金说:“如果两、三年前,香港通过了《基本法》23条立法的话,那麽,今天,被判刑决的就是香港的某一位记者或作者;因为,判胡的条文就是当年23条里面的颠覆国家主权罪。对于胡的判决,让我们又一次看清了中共颠覆罪的厉害,以及他们对言论自由和思想自由的侵犯非常严重性。”

王友金又说:“这个条文是《危害国家安全法》里面的第105条第二款,规定造谣诽谤和其他方式的煽动可判处5年以下的徒刑,对首要份子判处5年以上的徒刑,但是,司法里没有详细的解释,《刑事法》和《国家安全法》本来是没有关系的,但中共的法律解释却把它连在一起,好儿戏。中共利用这个条文不清晰的地方对异见、维权、骂共人士和对它不满意的人士,随意加罪。欲加之罪,何患无辞,胡佳这个案件就是以思想言论入罪,因为中共政治一元化,侵害法治自由。”

中共公开违反奥运承诺

香港浸会大学辅理学院助理教授聂伊文说:“胡佳的判刑事件,令到我们很痛心,我很佩服他的勇气,他只不过是在维护公民的权利,做一些社会时事和将其他维权人士的情况发放出来。就要判刑,我好似再不断重复噩梦。愤怒的是,中共一方面歌舞升平迎接奥运,极度想成为国际大国的国家,却公开违反申奥时的承诺会改善人权,尊重新闻自由,但在信誓旦旦之下却不断以言入罪。”

香港记者协会和国际记者协会前主席麦燕庭表示,通过胡佳事件,希望唤醒香港人的关注:“如果大家对不公义,不公平的事都这样冷漠,侵犯人权的是很可能会从内地蔓延到香港。”

传媒工作者黄世泽说:“我接触过很多维权人士,高智成最勇敢,为法轮功学员维权。郭飞雄为土地纠纷维权,但胡佳只是为爱滋病病人维权,胡佳是最温和的维权人士,却被定罪入狱,所以好担心胡佳的太太,曾金燕女士为再被中共对付或抓,中共的态度就是不断打压言论空间。”

另外,前线在旺角街头举办“奥运-人权=胡佳下场?”论坛,出席的讲者皆谴责中共未兑现其申奥承诺,社民连和前线政党同时表示会在5月2日奥运火炬传递当日举行示威活动,要求中共当局改善人权。

身兼中国维权律师关注组副主席的前线立法会议员刘慧卿表示,胡佳因言入罪,被判刑3年半,所谓一国两制,50年不变靠不住,令她担心港人有一天也会步其后尘,她说:“我们前线很担心,特区政府很快会将《基本法》23条立法,立法后就会像胡佳一样,可以以言论入罪。”

决不为选票避敏感话题

今年9月份将进行的立法会选举,不过,刘慧卿强调,决不会为了选票而回避任何中共所忌讳的敏感话题,她认为,做为一位政治人物一定要有原则,她还表示,前线会与支联会商讨,5月2日奥运火炬传递当日的示威活动。

社民连主席黄毓民指出,胡佳因透过互联网发表5篇文章和接受2个境外媒体的电话采访被判刑,是典型的以言入罪,完全违背中共申奥的承诺。他表示5月2日奥运火炬在港传递当天,社民连一定会出来示威抗议,他说:“我们要藉这个机会告诉全世界的人听,这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香港特别行政区,但是火炬来这里是中国境内的第一站,我们不会干扰火炬的传递,但是我们要和平示威,所以在不干预火炬传递和公共安全的前提下,我们要要求中共政府改善人权。”

黄毓民指出今次港府计划动员大量的警力戒备,以防大批抗议和示威的群众冲击奥运火炬,“3千个警察护送火炬,不公布传递的路线,而且是一定不会公布的,我告诉你一定是鬼鬼祟祟的”。

火炬传递变成政治接棒

他并批评港府将火炬传递的体育活动变成政治接棒,安排行政长官曾荫权做为火炬接力的第一棒,他说:“你说奥运不要搞政治,你们这班人却在搞政治、拍马屁,我拿第一棒,跟着第二棒叫梁振英,说现在我接棒,下一届我做特首,这些人只能用2个字形容,就是‘无耻’,就是告诉你,我要做特首,你香港人喜不喜欢都轮不到你选择,是由八百人决定。”

他续说:“不搞政治?那为什么范徐丽泰有份,梁振英有份,曾荫权有份,田北俊有份,”黄毓民指责港府仿效中共官场论资排辈的腐败习性,他说:“既然你说有1百多人,有政界、有社会活动家、有运动员,为什么一定是曾荫权、梁振英、范徐丽泰?这就是照官职排位,因为一个是立法会主席,一个是行政会议召集人,一个是特首,好的不学,学大陆那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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