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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法务部扫除黑金行动方案 起诉人数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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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2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林长顺台北二日电)台湾法务部今天公布自2000年七月至今年一月执行的“扫除黑金行动方案”成效。根据统计,各地检署侦办贪渎起诉案件计四千一百九十三件,起诉人数一万一千两百十四人,查获贪渎金额新台币三百零六亿三千一百零九万余元。

法务部表示,各地检署执行“扫除黑金行动方案”九十一个月以来,共起诉一万一千两百十四人,其中,中央部会所属人员被起诉人次两千三百零三人,占百分之二十点五四;各地方政府所属人员被起诉人次三千七百七十九人,占百分之三十三点七。

若以各部会及县市政府被起诉人次百分比分析,以内政部百分之四点五四、经济部百分之三点零九、交通部百分之三点一六及高雄市政府百分之五点一一、台北县百分之三点六六、桃园县三点一六等超过三个百分点者较高,显示业务性质与民生攸关或都会地区机关被起诉人次及比率较高。

若以各部会及县市政府高层简任人员被起诉人次百分比分析,则以经济部百分之二十七点九五、交通部百分之十四点八一、教育部百分之十二点七九、财政部百分之十五点一五、台北市政府百分之五点三三及云林县政府百分之五点三三等为较高。

法务部指出,自行政院长张俊雄去年六月上任至今年一月共八个月以来,各地检署侦办贪渎起诉案件计三百三十六件,起诉人次一千一百八十四人,平均每月约起诉五十六件、起诉人数一百九十七人,查获贪渎金额十三亿一千六百七十四万余元。

在贪渎案件起诉判决方面,判决确定者有六百七十二人,其中以图利罪判决有罪者有七十九人,以非图利罪判决有罪者有两百三十四人,以非贪渎罪判决有罪者有一百十八人,总计判决有罪者达四百三十一人,定罪率高达百分之六十四点一,可见执行扫黑肃贪绩效显着,充分展现台湾政府强力肃贪,整饬官箴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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