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饰刺绣

隋唐五代的服饰 (6)

妇女婚嫁与髻接的区别

在古时,凡还没有成年的孩子,不分男女,多将头发集束于顶,结成两个小髻,左右各一。因其形状如牛角相似,故名 “总角”。《诗经.齐风.甫田》:“婉兮娶兮,总角井兮。”孔颖达疏:“聚两髦言总,聚其髦以为两角也。”这里的 “升”指的就是孩童发式。因儿里发髻分立于囱顶,形如 “井”字,故以为名。在唐朝以前,幼童的发式,除了叫“总角”之外,还有叫“鬓井”的,不论男童女童,都可以这么称呼。随着年龄的增长,男女发式渐有区别,男的将头发合成一髻;而女的仍梳着左右对称的双髻,由于这种双售与树枝丫叉酷似,所以被称之为 “丫哲”,也称 “丫头”,发展到后来,“丫头”便成了年轻女子的代称。

和丫头意义相近,旧时地位卑贱的妇女,又被称为 “丫望”,也作 “丫环”,或作 “鸦授”。这些名称的来历,也和发式有关。因古代妇女的发式,除披发、辫发及梳髻之外,还有梳接的。所谓 “丫授”,就是把头发梳成左右各一的环结。汉辛延年(羽林郎诗):“两托何窈窕,一世良所无”;唐李白(酬张司马赠墨)诗:“A头奴子双鸦捏”等,都是对这种发式的形容。

丫挨和丫髻初看起来似,其实却有差别:丫髻是一个实心的发髻,而丫接则是一个空心的发环。梳挽地位也有所不同:丫髻往往高耸于发顶,而丫挥则多垂于两侧。丫捏和丫髻,除了在外型上有所区别外,往往还反映了梳挽者的不同年龄。一般妇女,年幼时可以梳丫髻,也可以梳丫授。成年以后,一般多梳丫扭,不再梳挽丫髻。到了出嫁那天,再把发捏改梳成少妇的发髻,标志着己经成人。如果已过结婚年龄而未出嫁,那么只能梳尽而不能梳髻,从这个忘义上说,梳圭者还是未嫁女子的一种标识。唐诗中就记载着这种情况。

如杜甫(负薪行)诗,记四川娶州 (今奉节)地区的妇女,因连年战乱,男丁减少,致使一些妇女到四五十岁不能出嫁,虽然她们的头发已渐渐泛白,但仍然保持着年轻时期的发型。诗曰:“娶州处女发半华,四十五十无夫家。……至老双丢只垂颈,野花山叶银钏并。”在白居易的(新乐府.井底引银饼)诗里,还讲到一个爱情故事,诗中叙述了女主人公和丈夫一起回忆往事的情景 :“知君断肠共君语,君指南山松柏树。感君松柏化为心,暗合双丢逐君去。”意思说:知道你为我而痛苦,我忍不住和你搭了话,你指着南山松柏发哲,我被你的哲言所感动,于是就愉快地把两个发接合并,随你潜逃而去。从这个故事中也可以看出古代妇女的发式情况:即当时女子随意中人离家出走时,首先考虑的是改变自己的发型,把双望合梳为一个发髻。经过这么一改,两人走在路上,就不会引起人们的注意了。可见梳髻与梳授,在当时确寅是女子成婚与否的一种标记。

转载自《中国古代服饰风俗》文津出版社(http://www.dajiyuan.com)